台灣司法官的養成是透過文官考選制度的篩選而產生,或是軍法官轉任。因此產生了一些剛從學校法律系畢業學生就能夠當上掌握生殺大權的司法官,或是產生一些意識形態偏頗的軍法官轉任的司法官,造就一批黨國法官、恐龍法官、宗教法官、貪污法官、利益法官、不食人間煙火法官,形成司法迫害、司法不公、司法報復、貪污、利益輸送、判錯,寃獄等等,輕者受害人財務損失,重者,錯殺犯人,錯關無辜,因此造成台灣人對台灣司法不信任度高達80%。
陪審制度匡正司法不義
2016 年小英以689 萬票當上台灣總統,在520 就職典禮當天,小英總統演說中的司法改革,博得人民最大的掌聲,然而四年過後,小英的司法改革卻倉促以參審制來回應人民對司法改革的期待。陪審制度是民進黨的一貫主張,卻被屏除在司法改革之外。一向關注台灣司法改革的全美台灣人權協會在此呼籲小英政府能夠採用美國已使用百年的陪審制,信任台灣人民對事情或審判案件的能力,重新拾回台灣人民對司法的信任,來匡正的台灣不公不義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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