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從2002年起推動購物塑膠袋減量措施,規定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等7大類,購物塑膠袋須由消費者付費取得,不得免費提供,且厚度限定在0.06mm以上。於107年元旦起擴大管制對象,包含藥局及藥粧店、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飲料店、西點麵包店等7大類,預計再納管約7萬家業者,並取消厚度管制,至於付費金額,仍維持由業者自行訂定,而提供塑膠袋的業者,第一次將警告,再犯將可罰新臺幣1200~6000元。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透過漸進式輔導,於106年9月起開始進行店家宣導及訪查,已發放不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圓形貼紙及DM約4仟份,並已實地訪查877間相關店家,店家皆已將相關宣導單張張貼於店面明顯處,配合政策執行,該局將於107年下半年度起執行嚴格稽查。
聯合國統計,全球每1分鐘就有一卡車的塑膠廢棄物被倒入海洋,估計2050年,海洋裡塑膠將與魚類一樣多,最終影響食物鏈及人類飲食,減塑、限塑勢在必行,彰化環保局邀請大家一起塑膠袋減量,共同守護地球。
圖:彰化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