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街道垃圾桶非垃圾集中點 環保局籲勿棄置垃圾包否則開罰
寄件人 E-mail
收件人 E-mail

街道垃圾桶非垃圾集中點 環保局籲勿棄置垃圾包否則開罰

 2016-05-11 20:03
小心小心你的荷包!環保局於商圈設置行人用垃圾桶,卻被有些人塞家戶垃圾包,形成髒亂源點,環保局呼籲家庭垃圾不可投入,否則將罰鍰1200元∼6000元,且環保局會派員監視稽查處罰。(台中市環保局提供)
小心小心你的荷包!環保局於商圈設置行人用垃圾桶,卻被有些人塞家戶垃圾包,形成髒亂源點,環保局呼籲家庭垃圾不可投入,否則將罰鍰1200元∼6000元,且環保局會派員監視稽查處罰。(台中市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於台中市各商圈或公園設置的「街道垃圾桶」,投入孔都採小口徑設計,僅供路人、遊客丟小垃圾,但卻有民眾將街道垃圾桶當成垃圾集中點,直接把家戶垃圾包放在街道、公園垃圾桶旁,形成亂垃圾廢棄物,環保局籲民眾區分清楚,如將垃圾包亂放,經查獲將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近一中商圈與大學校區的北區錦平里,因有許多遊客和學生出入,里長為方便民眾丟棄小垃圾,設4個公共垃圾桶,希望維護環境整潔,卻反而引來附近租屋上班族、大學生棄置大小包家庭垃圾,未經分類的家庭垃圾滿出垃圾桶外,變成髒亂源。

環保局表示,目前街道垃圾桶的投入孔都採小口徑設計,就是為了防止民眾將家中垃圾以「塞包」行為排出。而直接把家戶垃圾包放在街道、公園垃圾桶旁,即屬隨地亂丟垃圾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規定。

北區錦平里發生的情形應該是民眾以為街道垃圾桶是垃圾集中點,有樣學樣,造成垃圾滿地,對此情形環保局將派員定點稽查取締違規行為,如查獲將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呼籲民眾勿貪圖己便隨意丟垃圾,將會持續加強環境教育宣導,提升民眾公德心,同時也要愛惜荷包,勿因一時圖方便而受罰。

相關新聞列表
生活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