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名負責駕駛台北市復康巴士的伊甸基金會司機今(14)日於台北市政府前展開罷工靜坐,由於與資方之間協商未果,因而轉向北市府交通局、社會局及勞動局等各局處陳情。司機指出,他們的底薪11年沒漲、低於基本工資,逼迫他們必須長時間出車才能勉強養家,然而現場的交通局公共運輸處副處長尚錦堂卻強調,因應民眾每日的需求,公共運輸服務的特質就是全年不打烊,復康巴士的補助金額計算也是依此規劃。
今日陳情由伊甸基金會企業工會、全國自主勞工聯盟等團體共同發起,工會提供資料顯示,伊甸基金會在近3年內已經多次勞檢查獲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的情況,包括有未給加班費、使員工每個月加班總時數超過46小時等情況,且底薪只有17,280,已經是11年前的基本工資水準。一位司機現場拿起他的薪資單,說明他一個月不斷出車加班,賺取微薄的趟次獎金,每個月實領卻還是只有2萬4千元左右。
自主工聯執行秘書賈伯楷指出,依據北市府規劃的復康巴士標案與合約內容來看,市府建議得標單位(伊甸基金會)以每年308個工作天來計算,確認司機每趟出車後,僅會核實補貼248元,但每年工作日依法應該只有249天,該標案的設計明顯有問題,導致司機必須在上班日多跑幾趟,或是假日額外加班以達標。
工會提供伊甸基金會勞檢資料,曾發生讓員工一個月加班超過46小時的情況。圖/程士華
伊甸工會提供復康巴士的標案內容,上面載明標案經費是以每年308個工作天作為基準計算。圖/程士華
北市府跨單位共推服務 遇爭議分工不負責
面對工會的陳情,3個被點名的局處逐一出面說明該案狀況,勞動局方面強調依法處置;社會局方面則表示,復康巴士的經費雖是由社會局編列,但實際上規劃、標案製作與合約洽談等,主要都是公運處負責,若標案預算需要檢討,也應是公運處重新計算、提出變更。
主責此案的交通局亦由公運處副處長尚錦堂出面回應,他指出,所有包含公車與捷運,公共運輸服務的特質就是全年不打烊,然而考量要符合《勞基法》的精神,其實契約中並沒有規範一年工作天是308天,只是以工作日出勤9趟、假日出勤4.5趟來計算,才會用308天來算出「全年總趟次」。
尚錦堂也說,伊甸也可以自己去排駕駛的休息時間,但是1年365天,民眾每天都有需求,復康巴士並不是希望單位提供308個工作天,剩下的日子都可以不要出勤,絕對不是這樣影響身心障礙者的權利。
聽完公運處的說法,伊甸工會理事長周文柄當場表達不滿,周文柄批評,北市府與伊甸簽約後完全不去考核司機的工作情形,明明伊甸有違反《勞基法》的狀況,勞動局過去都已多次開罰了,公運處卻還是照樣全額補助。
主持記者會的賈伯楷則說,復康巴士給司機員的薪水實在太低,公運處應該檢討算式設計、預算金額,在標案中明確要求合理的員額數量,避免得標單位壓榨勞工。賈伯楷也呼籲,北市府的復康巴士標案,應該因應工會訴求,將底薪拉高至合理水準。
台北市公運處回應復康巴士司機罷工一事。攝影/程士華
伊甸基金會:工會訴求不合理 建議走法院途徑
伊甸基金會也有部分代表帶著官方聲明來到陳情現場,基金會社會事業處處長王昭恕表示,工會提出許多訴求均不合理,包括縮短正常工時、給予退休費以及健康補償金等,基金會並不瞭解工會的訴求。
王昭恕表示,工會要求與基金會透過北市勞動局進行仲裁,但基金會認為,應該選擇會要求雙方提出部分經費的管道,類似有保證金的概念,對雙方才會比較有保障。但至於伊甸往後是否願意接受協商或仲裁一事,王昭恕建議,工會若有不滿,可以直接走民事訴訟的管道。
王昭恕表示,基金會接受很多社會捐款,都是指定用途、專款專用的,且北市府補助的金額並不足,基金會還要額外募款來補貼,請主管機關告訴基金會如何才合法,未來若無法釐清,基金會也會考慮不再投標復康巴士業務。
伊甸基金會的官方聲明也提到,工會希望將週六訂為休息日、週日訂為例假日,但司機員已知因工作特性之故,必須採輪休排班制,工會的訴求將會導致身障乘客的權益受損;官方聲明也表示,司機員要求調整底薪、改變薪資結構的訴求,更已超出基金會所能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