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日前審查行政院版《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醫爭法),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今(21)日批評《醫爭法》草案「向醫院經營者放水」、「倒退嚕」、完全無助於解決醫病痛苦,醫改會呼籲立委逐條嚴審把關,應對症下藥,以建構讓民眾願意用、有信任感的「非訟化」醫糾處理機制,讓「醫糾悲慘世界」儘早落幕。
衛福部自2013年起編列預算輔導醫院成立「醫糾關懷小組」,2015年《生產事故救濟條例》也明文規定醫院應成立關懷小組,衛福部去年與法務部在在13個縣市開辦「多元雙向醫療爭議處理機制試辦計畫」。
醫改會今天公布醫療糾紛病家最新調查,醫療糾紛病家有接受到院內關懷比率只有18%,對院內關懷的不滿意度62%;其次,一半以上的病家(55%)在發生死傷醫糾後,並未選擇找衛生局調處;找衛生局調處者,有57%對衛生局的調處品質不滿意。
醫改會董事長劉淑瓊表示,其中最大問題在沒有鑑定作依據,衛生局的調處經常淪為沒有真相、搓圓仔湯的調解,加上醫院代表通常沒有被授權做決定,更難讓民眾信任利用。
劉淑瓊指出,這次是最有機會完成醫糾非訟化處理機制的立法契機,但檢視政院版《醫爭法》後發現,草案居然比上屆立委初審通過的條文、《生產事故救濟條例》、《多元雙向醫療爭議處理機制試辦計畫》等相關規定還要落後。
對此,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回應,《醫爭法》草案是依推動中的試辦計畫進行調整,透過法制化排除試辦過程中遇到的障礙,保障醫病溝通關懷的信任基礎,在過去的醫療糾紛病家關懷過程中,家屬可能會將醫病的溝通過程談話錄音,作為日後司法誂訟認罪的依據,會形成醫護人員壓力,影響關懷溝通的進行,《醫爭法》草案明文規定,院內所有溝通關懷的陳述,都不得作為司法訴訟依據,以減輕醫病緊張關係,開誠佈公的討論。
他說明,草案規定100床以上的醫院才需設院內關懷小組,因《生產事故救濟條例》規定設生產事故關懷小組,只針對死亡或重傷才啟動關懷,而《醫爭法》是納入所有醫療糾紛,範圍擴大許多,所以才規定100床以上要設關懷小組,99床以下醫療院的醫糾則有專業團體協助關懷,醫改團體對草案顯然有所誤解,新草案絕對不會「倒退嚕」。
圖/醫改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