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國有地清理活化政策成變相迫遷 民團籲全面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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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地清理活化政策成變相迫遷 民團籲全面檢討

 2016-08-19 17:50
各地反迫遷團體19日於「檢討國有土地清理活化及管理政策公聽會」前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重新檢討國有地活化政策造成的非正規居民居住權問題。圖/李秉芳
各地反迫遷團體19日於「檢討國有土地清理活化及管理政策公聽會」前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重新檢討國有地活化政策造成的非正規居民居住權問題。圖/李秉芳

財政部今(19)日召開「檢討國有土地清理活化及管理政策公聽會」,但會前包括華光社區小組、龜山反大湖重劃自救會、反迫遷連線、快樂山部落、台權會等團體則是先對外召開記者會表明立場,批評政府目前政策缺乏居住權精神,反而以土地活化為由,導致全台因為特殊歷史成因、自建房屋以求生存的非正規住居居民受到迫遷、甚至遭控告不當得利,政府應該全面檢討以及進行深入溝通,免除這些居民受到迫遷或訴訟之害,並想辦法提供安置。

反迫遷連線成員林子勤指出,2009年行政院長吳敦義組成「國土清理活化督導小組」,目標是強化國有土地運用效益、創造資產價值、加速建設推動。當時將佔台灣面積超過六成的國有土地視為價值超過二十兆(以公告現值計)的不動產商品。雖仍有大量非正規聚落坐落在國有土地上,但該政策為求獲利,卻沒有考量這些現住戶的居住權,呼籲「國土清理活化督導小組」應建立對等磋商程序及安置資源協調機制。

華光社區訪調小組成員徐亦甫指出,2013年因法務部連續三波強拆的華光社區,與其他相似的個案如紹興社區、蟾蜍山社區,都是財政部國土清理活化政策的受害者。

徐亦甫說,因為政府缺乏住宅政策,大量底層的戰爭移民、城鄉移民、都市原住民,在機關默許下於國有地上自建房屋,然而目前在國產署督導下,全國各經管機關對公用土地上的非正規住居一律採取訴訟排除,不僅忽視歷史脈絡、有公法遁入私法之嫌,造成強拆的同時也會使居民背負不當得利的高額債務跟罪名,應該立即檢討。

桃園市龜山反大湖重劃自救會代表田奇峯則指出,國產署應檢討現行租約遇開發中止、未能確切保障租戶免於迫遷的問題。且近日內政部亦在全面檢討市地重劃政策,至少將修訂遭釋字739宣告違憲之條文;國產署作為全國國有土地管理之主政機關與經管機關,也應就其機關立場提出對市地重劃之修法意見,保障其土地上之非正規住居。

瑞芳快樂山部落協會理事長徐錦熙痛批,二十多年前來自花蓮、台東北上工作的阿美族人胼手胝足開拓荒廢土地、打造快樂山部落,自行解決國家失能下的居住需求。2002年快樂山部落族人們就已申請承租土地多年,如今因國產署與新北市府互踢皮球,至今遲遲無法順利承租。前年居民更因遭不明人士檢舉而被起訴竊占國土罪,恐怕即將宣判。

部落代表呼籲國產署如果真的要「活化」,就請協助快樂山部落能盡快取得土地承租,並通盤檢討目前國有地上都市原住民部落的居住問題。

原住民族青年陣線成員Savungaz Valincinan(撒丰安.瓦林及娜)指出,國民政府來台承襲日本殖民時期的資源掠奪,將未有土地契約的土地收歸國有,導致原住民族既有的領域皆劃為國有、剝奪了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主權。

Savungaz Valincinan說,像是美麗灣等破壞山海的BOT案、大肆開發水泥礦場、將在傳統領域狩獵採集的族人入罪等,皆在在說明國家長期忽視原住民族與土地之關係,形同扼殺原住民族,國家應清查土地歷史、積極返還傳統領域土地。同時原青陣也呼籲國產署應正視如拉瓦克部落等都市原住民聚落,避免將聚落之居住型態化約為個人救助問題,並應積極提供政策協助。

台灣人權促進會居住權專員林彥彤認為,「國土清理活化督導小組」成立該年,馬政府也簽字批准了人權兩公約、訂定《兩公約施行法》,2013年第一次兩公約國家報告審查時,十位國際人權專家也大力抨擊我國政府在華光、紹興等非正規住居的清理方式,認為違反國際人權標準。然而遲至今日,政府仍未正視定居國有土地上的居民之居住權,應該立即進行全面檢討,以約束全國數千個中央及地方國有地經管機關,避免華光社區等悲劇再度發生。

記者會最後,相關團體一同高喊訴求「國土清理活化、人民無處為家」、「程序要正當、處理類型化」,要求國產署承諾以兩公約之居住權為核心精神,全面檢討目前的國土清理活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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