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專文】「對日和約」是現代台灣的出生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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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對日和約」是現代台灣的出生證

 2019-05-11 10:35
美國代表迪安·艾奇遜(Dean Acheson)以國務卿身分簽署條約「對日和約」。圖/公有領域,取自維基百科
美國代表迪安·艾奇遜(Dean Acheson)以國務卿身分簽署條約「對日和約」。圖/公有領域,取自維基百科

1951年9月8日,在經過了四年半的折衝,再加上三天廣泛的討論之後,四十八個同盟國和日本國的代表們,聚集在美國舊金山「戰事紀念歌劇院」裡面,從當地時間上午十時(台灣夏令時間九日凌晨二時)三十一分開始簽字,簽署日本投降之後拖延了六年之久的「對日和約」(The Treaty of Peace with Japan;通稱舊金山和約),那是人類有史以來牽涉最廣泛的和平條約,它終結了十年以前日本帝國主義者所引爆的國際戰爭狀態,並於翌年四月二十八日生效。

原來,根據1945年6月26日所簽署的「聯合國憲章」(第七十六章和七十七章)的規定,由戰敗國(日本)所釋出的領土(台灣)得交由聯合國託管,然後經由公民投票決定它的前途。在「對日和約」上面,日本按照同盟國的共同願望,聲明放棄對於台灣與澎湖列島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根據這一項關於台灣(包括澎湖列島,下同)的最新國際法律文書的規範,在這個世界上,台灣就是台灣,台灣不再屬於任何國家,台灣是獨立的。

然而,一個事實是台灣早在1945年10月25日就被中華民國接管了。中華民國對台灣的接管基於中、美的「合作」:包括中國國民黨的帝國主義思想和侵略擴張政策,以及美國羅斯福總統對中華民國的期待,期待中華民國在日本解除武裝以後能夠在亞洲制衡蘇聯。

美國主張聯合國才能解決「台灣問題」

另外一個事實是蘇聯和中國共產黨的勾結。戰前主持「共產國際」的蘇聯在解散「共產國際」而與英、美合作打敗德、日之後,它竟變本加厲地侵略擴張,不但把中國納入它的勢力範圍,更在朝鮮半島和美國較量。台灣的「二二八事件」,中華民國的流亡,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持續反美政策與行動,終於使美國斧底抽薪,改變了原有的「親中」政策,強調「台灣人民的福祉」,指出「兩個中國政府」都不願意讓聯合國解決「台灣問題」的事實,以及唯有聯合國才能適當解決「台灣問題」的認知(參見:1950年12月8日英、美聯合公報);接著,美國又提出了沒有參加開羅會議的同盟國對「台灣問題」也有發言權的立場,強調同盟國的集體願望與尊重「聯合國憲章」的義務(參見:《紐約時報》,1950年12月27日美國國務院致蘇聯的「對日和約原則備忘錄」(U.S. Note to Soviet on Japanese Pact),從而排除了戰時片面又未經簽署的「開羅會議公報」中關於台灣的意圖。

「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是虛構謬論

中國「兩造」什麼時候不願意讓聯合國解決「台灣問題」呢?原來,在韓戰爆發、美國派遣第七艦隊防衛台灣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即向聯合國指控美國侵佔台灣,美國乃順勢攤牌,提議辯論。1950年10月7日,聯合國大會在兩個「死對頭」蘇聯和中華民國的反對之下,通過了在聯合國大會辯論「台灣問題」的決議案;結果,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聲色俱厲,卻又雙雙龜縮,都不願出來「據理力爭」,都不敢就「台灣問題」和美國對簿公堂!從這一件史實,人們不難充分理解,戰後的所謂「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的感性論調,分明就是「兩造」無理取鬧的虛構,它只不過是中國當權者詐騙百姓的愚民把戲,它在國際上是百分之百站不住腳、經不起考驗的。

根據「對日和約」的規定,除了日本之外,當美、英、蘇、澳、加、法、紐、緬、錫蘭、印度、印尼、巴、菲等十三國中有半數國家(包括美國)批准書送達美國存檔之日即和約生效之時。美國的和約書於1952年3月20日經參議院表決通過,杜魯門總統於4月15日批准時,預知美國在4月28日(星期一)將批准書存檔就是十三國當中的第七國,因此美國即對外宣佈該日將是和約生效之日;它既是美國結束佔領日本的日子,也是日本恢復為主權國的日子。

「對日和約」限定日本不得把台灣交給任何國家

參加「對日和會」的國家,在名義上是由英、美兩國共同邀請的,由於兩國承認不同的中國政權,加上其他複雜因素,例如,中國「兩造」都堅持要取得台灣,寧可違背「聯合國憲章」,更寧可讓和平會議沒完沒了,致使同盟國之一的中國未被邀請,而必須根據規定在和約生效後三年內單獨和日本簽訂雙邊和約。為了這個緣故,和約裡面便以「利益均沾」的條款來防止日本所可能遭受到的勒索,導致中華民國在台北「中日和約」上無法取得進一步的賠償,更無法取得它所夢寐以求的台灣。

(註:設若當年日本選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雙邊和約,北京一樣無法取得賠償和台灣。)

換句話說,「開羅會議公報」說要使日本把台灣歸還中華民國,而「對日和約」則限定日本不得把台灣交給任何國家,如此,「對日和約」終於維護了「聯合國憲章」的精神,糾正了戰前戰後台灣被中華民國「趁火打劫」的惡運,讓台灣回歸台灣,讓台灣人民獲得了自主的生機;為了這個理由,蔣介石在確認中華民國無法取得台灣之後,乃在1952年10月13日中國國民黨第七屆全國代表大會上宣佈:「我們的國家已經亡了!」(參見:秦孝儀《革命文獻》第七十七輯,台北,中央文物供應社,1978年,第七十五頁)

千百年來,任何民族運動的終極目標就是獨立自主,而台灣先民也確實有過可歌可泣的奮鬥事跡。在沒有台灣人出席,在聽不到台灣人聲音的「對日和會」上,同盟國代表們能夠高瞻遠矚,在「對日和約」當中,根據「聯合國憲章」的精神與規定賦予台灣獨立自主的機會和權利,那是人類歷史上無數奔向文明的事件當中的一項寶貴的案例,讓人領悟到世界對台灣人民的尊重、關懷與期待。戰前戰後,台灣都不屬於中國,因此,台灣的建國不是分裂中國,而是根據「聯合國憲章」而來。獨立自主是台灣人民幸福的起點,台灣人民自當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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