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九合一大選併公投的投票過程混亂,造成諸多民怨,更發生「邊開票邊投票」的爭議,監察院立案調查,監委張武修、楊芳玲調查後提案糾正中選會,經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監委表示,中選會宜借鏡其他國家,考量以電子計票方式辦理公投案件的開票作業,以提升公投開票效率,並減輕選務工作壓力。
監察院表示,中選會忽視2018年1月3日「公投法」修正施行後,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大幅增加之可能性,仍維持上午8時至下午4時的投票時間,及投開票所數設置(15,559所),導致投票日未能有效分散選舉人流,影響選務工作執行速度,使全國有近4成投票所未於原定截止時限完成投票作業。
監察院說,去年選舉,除了未達中選會預估的當天24時宣布選舉結果、翌日凌晨2時前宣布公投結果目標,並發生公職人員選舉邊開票、邊投票,遭質疑影響選舉公平之爭議,核有違失。
監察院表示,中選會雖稱各地方選委會辦理「模擬投票演練」共192場,但中選會所參加的演練在2018年8月23日前舉行,因此縱然發現投票的諸多問題,但各地方投票所地點早已於8月底公告,難以根本解決演練所發現的問題,中選會演練作業徒然耗費行政資源卻無應有實效,洵有重大缺失。
監委張武修、楊芳玲指出,投票所面積及動線流程規劃,亦影響投開票速度,因此要求中選會應該將投票所面積及動線流程規劃列為地方選委會設置投票所的考量因素,中選會其後允應督促地方政府儘速進行投票所全面清查作業,以避免缺失再次發生。
對於在選務愈趨繁雜的情況下,有資格參與選務工作者意願不高,監委表示,中選會應設法推動修法,放寬選務人員選用規定,適時儲訓選務工作人員,同時檢討其所獲報酬給付是否偏低,及與所負職責是否相稱,以利後續選務工作之推動。
監委表示,投票過程中,發生「未依規定發給公投票」、「選務人員提供簽字筆蓋予民眾圈蓋公投票」、「山地原住民選舉票誤發為平地原住民選舉票」、「為加快投票速度請民眾於未設遮屏的桌上圈蓋公投票」、「民眾攜帶之公投小抄留置遮屏」、「未依規定辦理開票作業」及「投開票報告表候選人得票數錯置」等缺失,顯示選務人員未充分落實作業規定,中選會允應檢討改善選前訓練作為,以免再生相同缺失。
兩位監委也說,公民投票是人民對「事」,並非對「人」,其投票結果與公職人員選舉性質迥異,惟中選會仍以人工方式辦理公民投票之開票作業,耗時費力。基於近鄰國家已有機器(電子)開票作法,中選會允宜借鏡他國前揭實務案例,考量以機器(電子)計票方式辦理公民投票案件之開票作業,以提升公投開票效率,並減輕選務工作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