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頂新混油案 魏應充無罪 層級最小科員卻判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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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混油案 魏應充無罪 層級最小科員卻判4個月

 2015-12-29 12:57
法院判魏應充(如圖)等人在混油案中無罪也就算了,沒想到因為藏匿公文的小小專員卻因此被判4個月,成為混油案層級最小也是唯一有罪的人。
法院判魏應充(如圖)等人在混油案中無罪也就算了,沒想到因為藏匿公文的小小專員卻因此被判4個月,成為混油案層級最小也是唯一有罪的人。

頂新混油案在彰化地方法院判決魏應充等人被告軍無罪後,已經引發新一波滅頂行動,然而當初遭控隱匿犯罪證據的頂新製油管理課專員江淑端因另案審理,判決結果今日也出爐,但她的狀況可沒老闆幸運,因為窩藏刑案有關證據,遭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而江淑端也因此成為頂新混油案唯一有罪的被告。

頂新混油案生時,當時身為頂新製油管理課專員的江淑端,因為在檢察官偵查時,把一批公司內部簽呈,包括前總經理陳茂嘉等人至越南出差的簽呈、用印單等等資料搬到自己車上,被前來搜索的檢察官姚玎霖找出。

而將淑端則向法官辯稱,當時並無湮滅證據的用意,只是因為主管要求他整理資料,所以才把相關文件收起來,且供稱自己只負責人事、勞健保等,並未參與油脂採購、製造與販賣。

由於將淑端在刑事偵查過程中隱匿關係他人的證據,這與魏應充等人是否判決有罪是兩回事,因此檢察官當時採取分案審理,今日判決確定,也使這位小科員成為頂新混油案中唯一有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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