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修護工廠工會今年5月遭勞動部撤銷牌照,因而失去會所、會務公假等權益,其中三名幹部易湘岳、劉惠宗及朱雪梅,更因協助5月華航空服員爭取權益,遭記大過處分。經過多次抗爭協調後,於9月30日重新拿回工會牌照,今(11) 日20多人到召開記者會要求華航及修護工廠停止打壓工會,回復工會應有的權利。
華航修護工廠工會去年9月向桃園市政府登記成立,但中華航空公司及華航企業工會向勞動部提起訴願,認為該工會無獨立人事及會計,要求勞動部撤銷修護工會登記許可,勞動部於今年5月10日發文撤銷工會牌照,要求桃園市政府重新處置該案。
華航修護工廠工會理事長易湘岳表示,這幾個月來經過工會多次抗爭協調,9月30日修護工廠工會重新拿回工會牌照,成為合法工會,今日上午他們來到桃園的修護工廠前,是要要求資方回復工會幹部會務假、工會會所、企業代扣會員會費等應有權利。
易湘岳也呼籲勞動部,立刻重啟105年勞裁字第7號案32號案程序,確認工會幹部劉惠宗、朱梅雪參加華航集團勞工大遊行後遭到公司約談並記大過,應屬於不當勞動行為,政府不應鼓勵資方打壓工會爭取權益的行為。
華航事後發聲明表示,公司尊重依法成立的各類工會,並重視所有工會的意見,同時依循工會法的規定,提供各工會必要協助。先前修護工廠兩員受懲處的原因實與工會活動無關,主要是因為兩名員工對外發佈不實消息,進而損害公司形象。該案現由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審理中,公司也期望能在該案中劃定個人行為與工會活動的明確界限,以提供勞資雙方共同遵循。
華航表示,因修護工廠不具獨立的人事解職權,不符廠場型企業工會申請條件,故中華航空修護工廠企業工會遭勞動部訴願審議委員會以該工會不具備法定要件,若日後行政法院於審理該案時,有查明相關資料與事實需要時,公司也會配合後續的調查程序,以利釐清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