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羅東博愛醫院急診室收治一名車禍意外受傷的10歲男童,車禍當時坐在汽車副駕駛座,雙眼因受到安全氣囊猛烈撞擊,左眼視力一度僅剩不到0.01,差點失明。醫師提醒,前座安全氣囊彈開力道有可能對兒童造成嚴重傷害,別再讓12歲以下兒童坐前座了!
收治男童的羅東博愛醫院眼科主任級主治醫師陳楹樺表示,該名10歲男童搭車坐副駕駛座,車禍當時安全氣囊劇烈外力撞擊,導致男童左眼角膜嚴重水腫、左眼球內前房出血,左眼視力僅剩不到0.01。
陳楹樺表示,經由藥物治療與父母的照顧下,男童左眼視力在眼角膜水腫慢慢消除後,視力10天後回升至0.7。右眼角膜也有損傷,但較輕微,已恢復至原本視力1.0。但未來還需長期追蹤確認是否有青光眼、白內障甚至視網膜裂孔等後遺症發生。
春節返鄉出遊莫忘乘車安全
羅東分局開羅派出所所長曾偉豪表示,根據國外實驗證明,當10公斤重的兒童在時速40公里的車上遭到正面衝擊時,由於慣性定律,兒童將瞬間產生 30倍(約300公斤)往前衝的力量,如果父母抱著孩子坐在前座,即使再強壯的手臂,也無法抱住孩子,兒童可能瞬間拋出車外,或撞上擋風玻璃。
根據靖娟基金會公布的2016年兒童事故傷害新聞進行統計分析,發現「交通事故」蟬聯兒童死傷原因的第一位,發生比例最高的是自小客車事故,如何加強台灣家長們對於孩子的乘車安全意識,是首要關鍵。曾偉豪提醒,年假即將到來,家長帶孩子返鄉、出遊,特別在高速公路的速度快、車輛動力大,父母親更應注意孩童乘車安全,避免讓孩子身陷危險之中。
陳楹樺也指出,每次在路上看到小小孩從前座下車時都會很憂心,身為母親的自己也能體會,每個孩子都是父母心中的寶貝,提醒爸爸媽媽們勿置孩子於危險的處境,這是每個父母的責任也是義務,如果因為一時疏忽造成追悔莫及的傷害會是父母親一生的傷痛。
依據「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傳辦法第四條第三項」規定,逾4歲至12歲以下或體重逾18公斤至36公斤以下之兒童不得坐在汽車前座,應坐於車輛後座並妥善使用安全帶。使用安全帶時,若小朋友繫安全帶會勒到脖子或是坐下後身體會滑離座位時,也建議使用可調整高度的安全帶,或乘坐貼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合格標章的合格安全座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