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國籍法欲強渡關山 民團批馬政府下台不忘修理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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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法欲強渡關山 民團批馬政府下台不忘修理移民

 2016-04-18 12:49
移民/住人權修法聯盟赴立法院抗議內政部版國籍法草率決定新移民人權今強渡關山(李秉芳/攝)
移民/住人權修法聯盟赴立法院抗議內政部版國籍法草率決定新移民人權今強渡關山(李秉芳/攝)

國民黨立委黃昭順擬在今(8)日內政委員會進行國籍法修正草案之審查,「移民/住人權修法聯盟」今天早上到立法院抗議,批評長期以來,內政部未傾聽民意、積極和移民團體協商,反而屢次透過各黨團密室協商,欲強行通過爭議法案,馬政府的看守內閣已進入倒數32天,即將下台,仍不忘狠狠修理移民,提出「保障弱勢移民,適用特殊歸化」等六大張,別再讓移民家庭破碎悲劇發生。

根據內政部統計,新移民在台人數約有64萬人,已然將成為台灣第五大族群,來自泰國的新移民小紅,遭到撤銷國籍後到各單位求助都被當成人球,不但找不到工作,到處借錢,每三個月就要去移民署延長在台居留權,難以生存,而有更多新移民因為歸化的困難跟國籍法的不友善,最後家變成「非法居民」。

新移民小紅現在是無國籍人士/李秉芳攝

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教授夏曉鵑教授提出,現在即將要通過的內政部版本國籍法,違反了許多國際公約,包括兩公約、兒童保障公約、人權公約等,但現在卻偷偷排進議程打算強渡關山,馬英九總統在2007年時承諾將對新移民的保障(取消財力證明),卻在當選後跳票,而今任期將滿,卻還放任內政部草率決定新移民的權益。

夏曉鵑教授指出政院版國籍法違反多項國際人權公約/李秉芳攝

「移民/住人權修法聯盟」提出嚴正的呼籲,過去三年,都未達成協商的法案,不宜在此時進行討論,在看守內閣剩下最後倒數32天,新任內政部長人事都尚未公布的情況下,討論如此重大爭議的移民人權法案,讓民間團體嚴重質疑內政部的用意和居心。

民間團體反對內政部的版本,包括「品行端正」字眼,用語抽象,擴大內政部獨斷的行政權;特殊移民歸化資格新增喪偶未再婚的外籍配偶必須奉養公婆的規定,對於遭遇家暴、喪偶等特殊狀況的外國人,無法依一般外籍配偶較寬鬆的條件進行歸化,有違人情;歸化程序部分,要求歸化人必須在歸化一年內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否則撤銷歸化許可,但各國放棄國籍行政程序時間不定,最久為三年,應依各國狀況制定法律;五、撤銷國籍在歸化後,設有長達五年的觀察期,侵害新移民女性人權,等同移民監。

民團指出,移民長期被「微罪」束縛,如因交通事故糾紛引發官司的移民,會因為官司而影響其歸化流程;又或者遭受家庭的移民配偶,雖經法院核發保護令,卻在歸化時碰到困難,因為這群原該被保護的配偶不能等同一般外籍配偶,以較寬鬆的歸化台灣國籍條件進行國籍歸化,其中不乏因需照顧未成年子女而留在台灣的,這樣的惡法逼迫他們分離,不得不將照護子女的責任留給政府解決,內政部提出的修正草案,看似更照顧新移民,實則在歸化相關規定上將新移民當成嫌疑犯,不斷進行檢查與排除。

民團認為,行政院版本國籍法,不僅無法協助移民順利在台生活,更可能造成移民的困境,不斷製造出新的無國籍人、過度限制新移民取得台灣國籍身分權益,存在諸多人權闕漏。

 

移民/住人權修法聯盟」提出六大修法主張

一、【刪除抽象用語,排除微罪紀錄】

二、【保障弱勢移民,適用特殊歸化;保障家庭團聚權益,減少特殊歸化要件限制】

三、【對未成年人之保護,不因婚姻之有無而有差異】

四、【保留原國籍,有助性別平權及多元認同】

五、【基於平等原則,歸化者與本國籍人士應享有相同之權益保障】

六、【縮短撤銷國籍年限,以符合《行政程序法》之最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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