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專文】亡羊補牢可解除歐盟黃牌危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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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亡羊補牢可解除歐盟黃牌危機嗎?

 2017-03-29 16:21
為台灣漁業長遠發展政府除了管好遠洋漁業船隊並全力推動遠洋漁船塑身及減船計畫,透過政策工具鼓勵經營體質及效率不佳的船公司退出或轉營其他行業,紓解漁業配額分配不足的問題外,應該主動參與國際漁業養護工作。圖/網路資料,民報影像合成
為台灣漁業長遠發展政府除了管好遠洋漁業船隊並全力推動遠洋漁船塑身及減船計畫,透過政策工具鼓勵經營體質及效率不佳的船公司退出或轉營其他行業,紓解漁業配額分配不足的問題外,應該主動參與國際漁業養護工作。圖/網路資料,民報影像合成

歐盟於2015年10月對我國遠洋漁業舉出黃牌警告,若再不有效改善,則會禁止台灣水產品輸歐,將造成百億元的損失茲事體大。為此台灣政府緊急通過漁業三法修法包含:「遠洋漁業條例」、「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修正案」及「漁業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並成立的24小時漁業監控中心運作的升級版監測、控制及監視系統(MCS)功能,還主動秀出對違規在菲律賓經濟海域作業的「東港籍東聖福27號」經營者處以新台幣100萬元、船長罰20萬元,希望藉此能讓歐盟取消黃牌。

能否解除危機關鍵在於台灣政府目前所採取的諸多措施,究竟是為了應付歐盟審查的權宜措施,還是持續性的作為,相信歐盟會從實際取締非法漁業活動案例(可採多方比對方式)、申報相關資料準確度、漁民遵守程度、經費預算編列、員額配置、罰金多寡等作出正確研判,台灣漁政機關與船東不能再心存僥倖,說一套做的是另一套,畢竟以今日科技之進步以及國際對非法捕魚活動的全力防堵,想從事非法漁業活動的困難度與風險也越來越高,我國政府高層應該捨棄台灣捕撈量全球NO.1的迷失,以質取代量的追求,同時加強對漁民與船公司宣導,促其早日調整心態,雖不必成為全球捕魚國家的典範,至少應該遵守相關規定,才不會影響到台灣既有的漁業配額。過去漁業署對於違法船東處分經常是重重舉起輕輕放下(長官挺不住民代施壓關說也是主要原因之一),美其名是體諒漁民工作辛勞,卻因而助長違法捕撈事件層出不窮,也才會引發國際輿論強力批評與歐盟對我舉黃牌的警告;特別是台灣漁業要解除歐盟禁令危機,執行面問題遠大法制面,對此歐盟不僅聽其言還會觀其行,台灣官員要向歐盟遊說應審慎為之,讓足夠的科學數字說話別弄巧成拙。

另,目前外籍漁工已是台灣漁業基層勞動力的主幹,初估台灣雇用外籍漁工數量近四萬人(主要來自東南亞地區),其中遭到剝削、不人道對待的案例不在少數。對於外籍漁工基本權益之維護,台灣政府必須提出具體的改善方案,泰國漁業正因為海上奴工以及漁業管理鬆懈問題遭到歐盟高舉黃牌迄今仍未解除。對此台灣政府應以此為戒,邀集相關部會重新制定一套符合國際規範的外籍漁工仲介、僱用、管理、薪資及申訴等制度,避免重蹈泰國覆轍,防止外國報復行動。

為台灣漁業長遠發展政府除了管好遠洋漁業船隊並全力推動遠洋漁船塑身及減船計畫,透過政策工具鼓勵經營體質及效率不佳的船公司退出或轉營其他行業,紓解漁業配額分配不足的問題外,應該主動參與國際漁業養護工作,同時順應國際漁業趨勢重新調整漁業結構,將重心轉向沿近海及養殖漁業,做好資源養護並將此次用於遠洋漁業的管理規範、設施等套用在沿近海漁業管理上,讓台灣沿近海漁業資源可以生生不息,養育世代代的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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