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內鬨!台紙指控董座簡鴻文偽造印鑑 還大辣辣登在重大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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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鬨!台紙指控董座簡鴻文偽造印鑑 還大辣辣登在重大訊息

 2017-02-17 10:26
台紙董事長簡鴻文(右)總經理余美玲(左)的爭議讓小股東很無奈,目前為止戰火激烈沒有停止跡象。(圖/中央社,民報後製)
台紙董事長簡鴻文(右)總經理余美玲(左)的爭議讓小股東很無奈,目前為止戰火激烈沒有停止跡象。(圖/中央社,民報後製)

台紙董事長簡鴻文與總經理余美玲內鬨風波不斷,即便財政部已經放話要簡鴻文以「智慧」解決,但目前雙方戰火激烈,台紙面臨董事會無法召開、監察人「死而復活」、股東會重複召集等爭端。今天台紙還在證交所重大訊息上大辣辣指控董事長簡鴻文偽造印鑑,並行使該偽造印鑑向經濟部商業司辦理印鑑變更申請,已明顯觸犯刑法偽造文書印章等罪。

台紙經營權之爭沒完沒了,董總雙方今年已歷經交手兩輪,余美玲等總經理派董監事原擬在1月20日例行董事會上,發難改選董事長,未料董事長簡鴻文在前一日臨時取消董事會;為此,原監察人陳如舜旋即訂定召開3月13日股東臨時會,擬以「職責怠惰」、「違反公司治理」兩大理由,提議解任簡鴻文的董事長職務。

結果,這場董總內鬨變成還演變成以監察人為鬥爭工具。台紙表示,「監察人和旺投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宋正一」12日於報端刊載廣告,以台紙公司監察人名義定於3月31日召開106年度股東臨時會;今天台紙公司也收到宋正一召集股東臨時會通知,因此依法公告。

台紙指出,宋正一以監察人名義召開臨股會,即表示台紙公司監察人和旺投資有限公司「並未」於2月3日辭任,所以另一位監察人陳如舜就沒有自然解任的問題,因此陳如舜依法,並按照原先決定於3月13日召開106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形成兩位監察人,在3月中及3月底各召開一次股臨會的情形,形成股東3月恐參加兩次股臨會。

面對這場內鬨小股東實在很頭大,未料這場戰爭打到重訊版上,台紙發布重大訊息指控董事長簡鴻文偽造印鑑,並行使該偽造印鑑向經濟部商業司辦理印鑑變更申請,已明顯觸犯刑法偽造文書印章等罪。

台紙說,發現簡鴻文14日涉嫌偽造公司印鑑,並向經濟部商業司辦理公司印鑑變更申請。但公司辦理變更公司印鑑,僅在符合「印鑑遺失」、「負責人變更」或「蓋舊章申請換為新章」三種情事之一時才能辦理,但這些情形均未發生。

台紙表示,此起公司印鑑遭偽造事件,已依法向採取相關法律程序,並籲請相關主管機關與司法單位,徹底追查,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對於台紙的指控,簡鴻文抨擊是:「一派胡言,惡人先告狀,我自己的印章為何不能刻。」簡他說,之前將自己的印章交由當時特助、現任總經理余美玲保管,現在無法取回,已向派出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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