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研究顯示已婚者心理較健康」 社工學者力挺婚姻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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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顯示已婚者心理較健康」 社工學者力挺婚姻平權

 2016-11-14 11:49
立法院上星期完成婚姻平權法案一讀,多位社工教育學者以及具有心理諮商等實務工作經驗者今(14)日上午在立院召開記者會力挺婚姻平權法案。弘光科大護理學系助理教授劉安真指出,在心理學上的共識而言,讓同性戀可以結婚,也就是婚姻平權,是對健康有益的政策,這政策並不會妨害到、或傷害到任何目前已在婚姻體制內的人,可是對目前沒辦法進入婚姻體制的是有幫助的。圖/唐詩
立法院上星期完成婚姻平權法案一讀,多位社工教育學者以及具有心理諮商等實務工作經驗者今(14)日上午在立院召開記者會力挺婚姻平權法案。弘光科大護理學系助理教授劉安真指出,在心理學上的共識而言,讓同性戀可以結婚,也就是婚姻平權,是對健康有益的政策,這政策並不會妨害到、或傷害到任何目前已在婚姻體制內的人,可是對目前沒辦法進入婚姻體制的是有幫助的。圖/唐詩

「研究顯示已婚者心理較健康」。針對婚姻平權法案與同志人權議題,弘光科大護理學系助理教授劉安真指出,在心理學上的共識而言,讓同性戀可以結婚,也就是婚姻平權,是對健康有益的政策,這政策並不會妨害到、或傷害到任何目前已在婚姻體制內的人,可是對目前沒辦法進入婚姻體制的是有幫助的」。

「比如說青少年她們覺得沒有未來,20幾歲正在交往中的同志,但他的另一半想要結婚生子,可能是為了想要符合父母親的期待,但是他們沒有辦法給他們另一半結婚生子的權利,所以他們會在諮商過程中哭著對我說,我的另一半要的他給不起,因為他想要當媽媽,他想要當爸爸,我給不起!所以我應該要放他走。當我聽到他們這樣講的時候,其實作一個諮商師是非常無力的」。

劉安真說,「不是她給不起,是國家不給她這樣的權利,是排除了特定性傾向的權利」,劉安真說,「如果我是一個心理諮商師,我應該要為了我的個案站出來」。

立法院上星期完成婚姻平權法案一讀,多位社工教育學者以及具有心理諮商等實務工作經驗者今(14)日上午在立院召開記者會力挺婚姻平權法案。學者提及不應對特定性傾向者差別對待,也指出異性戀者不是幸福保證,「比如虐兒等、遺棄等事件發生在異性戀家庭」。

台師大社工所教授潘淑滿表示,婚姻平權是台灣平權一環,也是社會里程碑, 不管是聯合國還是世界人權宣言,都呼籲我們不應分種族、性別、語言、宗教,還有每個人都應該享有平等權利,所有的助人專業,不管是醫生,還有護理人員,還是諮商心理師、社會工作師都相信,人權跟平等是普世的價值,也是所有助人專業的共同信念。

潘淑滿說,社會工作倫理的守則很清楚規範,在執行社會工作服務時,不應分性別、性傾向、種族和階級,應以平等的精神,服務所有的對象,「我是社會工作的教育工作者,我在課堂上是這樣教導我們學生,也希望學生離開校園後,走入學校,能用這樣一個平等的精神,去服務它的對象,實現社會公義」。

她說,只有我們的社會不對任何人貼上標籤,不任何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貼上標籤,願接納不同性傾向、性別認同的成員,我們的社會才是一個有溫度有公義的社會。

潘淑滿說,《紐約時報》去年把台灣社會譽為是亞洲同志人權的燈塔,我們也肯定台灣社會對同志人權稍稍重視,最近有幾個縣市戶政開放同志辦理登記,11月8日立院也一讀通過婚姻平權法案,但距離一個國際社會重視人權,我們還有一大段路要走。

她說,目前全球約有20多個國家或自治區,同志婚姻是合法的,例如北歐的挪威、瑞典、冰島,歐洲的荷蘭、西班牙、比利時,還有澳洲、紐西蘭,南美的巴西,美國的部分州也承認。

潘淑滿說,在她的社工實務和研究都看到,同志朋友不被法律承認伴侶關係,面對很多很多問題,比如說醫療手術代理權、撫養抵稅、保險受益人、財產繼承,還有為小孩子開戶的問題,都是同志朋友迫切的需要,對號稱「重視人權」的台灣社會,更不能漠視同志婚姻還沒有合法法,導致對同志伴侶傷害的事實。

潘淑滿說,很多社會事實都顯示,「異性戀的社會中,不能保證異性戀就是幸福家庭保證書,也不能保證一夫一妻就能扮演好親子角色」,她的實務研究中,每一天都看到很多的社會事件,比如虐兒、遺棄、婚姻暴力的事件,「不就是發生在異性戀家庭嗎」?

「不應該因一個人的性傾向,否定同志伴侶親權實踐的權利,好的伴侶關係,好的親子關係,都需要有機會與學習,每一個人都要有平等的權利和機會」。

潘淑滿說,目前社會非常重視跨專業合作,法院司法單位對同志收養議題,已委託合法合格的社福機構,進行收養家庭的評估,社工師和專業人員根據被收養人最佳利益的專業判斷,做出的專業建議,「我覺得社會專業工作人員的聲音和判斷應被尊重,而不是法院單獨以民法來做出判斷」。

潘淑滿說,所有親子關係的衡量都是建立在「被收養人最佳利益原則」,而不是收養人的性傾向。「期待台灣社會也能像很多先進國家一樣,通過婚姻平權法案,賦予同志伴侶一樣的權利,同志婚姻平權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我們也相信婚姻平權法案是同志人權的一環,也是象徵台灣人權的里程碑」,盼大家一起努力。

學者:社會對同性戀的壓力和污名,讓我們看到很受傷的生命

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黃盈豪也指出,作為一個社工和社工老師,他支持同志平權運動。「作為社工更應面對結構與體制困境,維護追求社會正義的社工價值,作為一個社工我是這樣被訓練也這樣教育我的學生:只要是有人因為差異、污名、偏見,而被不平等對待,「我們就會站在被壓迫的那一方挺身而出」。

黃盈豪也表示,長期在部落工作,他最大的學習是包容、互助與分享,但也看到原住民族當年面對主流社會的偏見歧視遭遇。「從多元文化的角度,這個社會的組成原本就是豐富多元的、單一的、看不到族群差異的、一夫一妻的思維是外加的壓迫,我們怎麼從過去兩性平權、原住民族權利與地位,到同志婚姻平權的多元文化社會一步一步前進,是我們要共同追求的」。

弘光科技大學護理學系助理教授劉安真,本身也是一位諮商心理師。她說,從諮商、心理學或精神醫療專業立場看法一致,「同性戀、異性戀跟雙性戀都是正常的性傾向,性傾向會對另一個人產生依戀,依戀會產生親密關係,在心理健康上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基本需求」,所以同性戀是正向的性傾向。

第二,她表示,在健康研究上,雖然不是每個進入婚姻的人都感到快樂,但在整的數據上比未婚的人心理較健康,幸福感也比較高,「婚姻是對身心健康有益的制度」,如果說婚姻是對健康有益的制度,排除特定人不讓他進入婚姻,這本身就是對婚姻制度的一種傷害。

「因此在心理學上的共識而言,讓同性戀可以結婚,也就是婚姻平權,是對健康有益的政策,這政策並不會妨害到、或傷害到任何目前已在婚姻體制內的人,可是對目前沒辦法進入婚姻體制的是有幫助的」。

就諮商實務而言,劉安真說,社會中的不公平、不正義是傷害人們心理健康最大的元兇,許多人提到同志議題會覺得同志好像是個「議題」,但就她個人來說,同志是每天我們日常生活中真實存在的生命,「可能是你的親人、好朋友」,但社會對同性戀的壓力和污名,讓我們看到很受傷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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