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NCC通過客家、原民設電台並要求中廣需繳回2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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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通過客家、原民設電台並要求中廣需繳回2頻道

 2016-11-16 20:40
NCC通過客委會、原民會設廣播電台,並要求中廣需在三個月內繳回音樂網、及寶島網兩頻道供兩會使用。(圖為中廣松江大樓,維基百科)
NCC通過客委會、原民會設廣播電台,並要求中廣需在三個月內繳回音樂網、及寶島網兩頻道供兩會使用。(圖為中廣松江大樓,維基百科)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16)日審查通過客家委員會及原民會申請設立全區性廣播電台案,同時頻道將從中廣現有寶島網以及音樂網移撥使用,NCC也預估上述兩電台可望於明年上半年開播,因此近日已再度通知中廣,給予三個月時間進行業務轉換、人力調配與宣傳等調整業務,亦即明年三月中左右,中廣就得繳回寶島網和音樂網兩個頻道。

NCC表示,目前中廣公司擁有音樂網、寶島網、流行網等3個全區調頻網及新聞網、鄉親網等2個全區調幅網,是全國擁有最多全區網的廣播事業,資源相對集中。同時中廣全國性調頻廣播的「音樂網(FM 96.3MHz)」與「寶島網(FM 105.9MHz)」頻段,因過去賦予的「遏制匪波」任務已經結束,中廣在民國96年6月便已承諾一旦主管機關將該頻段指配給其他單位,就會繳回。

由於行政院已同意原民會及客委會規劃設立全區性的原住民族廣播電臺及客家廣播電臺,至有關頻率指配、原民會與客委會之電臺申請設立審查,以及執照核發等相關事宜,則請NCC依權責辦理。

NCC指出,早在今年6月30日換發中廣公司廣播執照時,便已經於處分書中載明,基於廣電法有關電台應依電波頻率分配、力求普遍均衡規定,及行政院核定「第11梯次第1階段廣播電臺釋照規劃」案,當政府要核配給其他電台時,中廣須無條件繳回音樂網及寶島網頻率,不得請求補償,因此中廣應當繳回頻段。

不過由於中廣仍不服,NCC指出,目前中廣的確已向行政院提出訴願,不過目前仍會依照上述時程要求中廣繳回頻段,屆時如中廣仍持續發射訊號,將會違反《電信法》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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