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投審會今(3)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宣布通過台積電12吋晶圓廠赴中國設廠案,總投資額為30億美元,其中有10億美元自台灣匯出,其餘20億美元由台積電百分百轉投資中國及海外子公司借貸,另其中12億美元將購買台積電相關就有機器設備,再自中國匯回台積電公司,這也創下國內晶圓廠赴中國投資最大一筆金額紀錄。
台積電在確認赴中國設置晶圓廠過關之後,也發佈新聞稿指出,在中國南京設置12吋晶圓廠並非服務特定客戶或僅供中國客戶專用,而是為全球客戶服務。同時台積電也表示,中國南京的12吋廠將擇吉日開工建廠,預計2018年下半年開始生產16奈米製程,將會比台灣廠的16奈米量產時間晚3年。
台積電特別強調,最先進的製程技術、最主要的生產與研發基地都在台灣,赴中國設立12吋晶圓廠非但不會影響台積電減少在台灣擴產,反而有助未來持續在台灣擴廠。
政院於去年9月鬆綁晶圓廠赴中國設廠限制後,被視為就是為台積電量身打造的「台積電條款」,但在此之前便已經盛傳台積電將赴中國南京設廠,台積電則遲於去年12月7日正式送件,同時也已經於1月底赴經濟部報告中國設廠案。
經濟部投審會今日舉行委員會審理該申請案,因此案深受外界關注,特別是在政黨輪替後,此案因已經修法通過,因而被視為是執行面政策,因此投審會仍按照既定時程討論通過與否,為避免爭議,經濟部還在臉書粉絲團中開闢記者會直播畫面,對外解釋投審會審理過程。
投審會主委張銘斌表示,台積電赴國設廠符合關鍵技術小組規定,包括製程部分,南京廠要到2018年16奈米才會開始試產,與台灣會有一個世代以上落差符合規定,對南京廠也有100%主控權,另在台相對投資8600億元台幣,由於南京廠產能規劃僅2萬片,僅佔2015年總產能2.5%,張銘斌表示,未來若要擴產,也得經投審會許可。
台積電預計該投資案完成後,2018年全球市佔率將從55%提升到57%,中國市佔率將由46%提升至50%。因台積電都有提出具體符合要點,委員都已經充分溝通及了解,因此委員會無異議通過。
不過投審會也有但書,規定台積電不得因中國投資而有裁減台灣員工情形,未來3年將持續晉用台灣員工,預計每年增聘約 2500~3500 人,並且要定期向投審會及工業局申報執行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