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台教會籲儘速返還政治犯被沒收310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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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會籲儘速返還政治犯被沒收310億財產

 2019-10-09 14:45
台教會籲儘速返還政治犯被沒收310億財產。圖/台灣教授協會
台教會籲儘速返還政治犯被沒收310億財產。圖/台灣教授協會

根據國防部統計,戒嚴時期人民有279筆土地遭政府沒收,總值高達3百多億元。這些不義之財,並未隨著促轉會撤銷5千餘位受難者有罪判決,將財產返還當事人。台灣教授協會副會長陳俐甫認為,政府揭諸轉型正義,即應拿出態度與實際作為,訂定時間表,歸還受難者財產,以安受難者與家屬之心。

時代力量智庫執行長李兆立指出,過去的黨國威權不僅侵害個人自由,也侵害了財產權,5千餘位政治受難者的有罪判決雖獲撤銷,應有的賠償和財產返還卻依舊遙遙無期。既然許多被沒收的土地都在國防部手上,就可以在促轉會建議報告出爐前同步進行準備工作,包括「建立應返還財產清冊」及「制定返還程序」,而非現在無所事事,到時候又各種拖延。

李兆立強調,這是政府面對轉型正義應有的基本態度,畢竟轉型正義是與時間賽跑的工程,台灣的腳步已經慢了,現在應該急起直追,而非拖拖拉拉,讓年事已高的受難者們,等不到正義的到來。

台灣教授協會北區執委許文堂表示,從檔案看「沒收」的財產主要有四大流向﹕一、解繳國庫,二、檢舉獎金,三、辦案獎金及破案費用,四、不動產為情治機關進駐,甚至由個人使用。從統計來看,國庫得到不及40%的總額,第二、三項之密告及辦案獎金佔60%。任何人都不應由不義行為圖利,何況是國家?尤其是檢舉、辦案獎金更是冤案的制度性誘因,檢舉人、辦案人,領取獎金「發大財」是泯滅人性的作法。


當年總統府給國防部的電文。圖/台教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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