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論文造假案效應不斷擴大,此案涉及人員分屬生命科學院及醫學院,台大校方令兩學院各自成立單獨調查委員會自行調查,在此案期間擔任台大生命科學院學術倫理調查小組主席、生命科學院前代理院長閔明源,日前接受《科學月刊》專訪指出,「科技部跟教育部要台大在很短的時間內交出完整的報告,但是感覺是他們又不相信這個報告,已經拿了鞭子在等我們報告出來後把我們鞭死。」
《民報》記者今致電閔明源,但他不願意對此事再多發表意見,只表示「你們看《科學月刊》就好了。」
郭明良任職生科院發表11篇論文只查2篇
閔明源接受《科學月刊》總編輯蔡孟利訪談時表示,此次造假案核心人物郭明良於2013年起擔任台大生科院長總共發表11篇論文、其中面2篇被PubPeer指控有問題,調查委員就查這兩篇被指控的論文,其中一篇就是事件起始的那篇NCB(《Nature Cell Biology》,已撤稿),另一篇是2014年Hepatology的文章。但委員覺得對Hepatology那篇的指控沒有理由,所以決定只調查NCB那篇。
他表示,「外界要求我們在非常短的時間給出完整的報告,但就生科院來講,NCB這篇我們就忙到將近兩個月才處理完。我是建議科技部或是教育部真的要防範與處理這類事情,就要有全職、全天候專職的人員。」但強調,「有人說我們沒有任何的外部委員,我們依據法規之規定,整理了這些資料之後,送給兩位台大以外的外審委員。認定各作者在論文裡的貢獻度。」
針對外界質疑台大自組調查委員「自己人調查自己人」,閔也不諱言,「媒體上很多報導說台大自己查自己查不出什麼東西來。科技部跟教育部要台大在很短的時間內交出完整的報告,但是讓我們的感覺是他們又不相信這個報告,已經拿了鞭子在等我們報告出來後把我們鞭死。我認為生科院沒有人願意包庇這件事情,這件事情對生科院努力工作的老師及學生傷害非常大,我們不可能去掩蓋整個事情,師生們一直在等事情的答案出來。」
沒有公權力連查封實驗室也無法
但實務上,包括調查手段跟方法,生科院確實沒有任何公權力,閔說,「像是去查封人家的實驗室,我們哪來的公權力?所以要讓檢調進來,讓有公權力的進來,專業學術部分我們可以協助。」
他承認,生科院能力就真的只是到此為止,「科技部如果要防範這種事情,可以像美國的例子,研究經費贊助單位就去控告造假者,讓檢調進來,如果需要學者專業的幫忙我們非常願意幫忙,但是偵查的方法跟手段要檢調提供。」
「科技部事實上有很多手段可用,包括我們請人來說明,如果他不來的話我們也沒辦法,但是科技部有辦法,科技部可以說你不配合調查我就將你停權,不管你有沒有違反學術倫理,就停權個三年、五年,看你要不要配合調查。可是這種手段台大完全沒有,那你叫台大調查,又等著拿鞭子鞭打我們的報告,這算什麼呢!」閔明源說。
目前認定造假進行調查的該篇論文的作者基本上是醫學院的成員,但生科院的調查小組與醫學院的調查小組卻是各自獨立調查,閔則說明,「之前校方認為這樣比較有公信力。雖然後來發現這樣窒礙難行,但講比較自私一點的話,生科院不想再去牽扯到11篇以外的東西了,對生科院的同仁來講已經難以負荷了。」
但他對醫學院也感同情,「生科院只針對NCB這篇論文調查就已經非常困難,他們要面對那麼多篇,你給他幾個月的時間,2個月嗎?3個月?半年嗎?美國研究誠信事務辦公室「ORI(Office of Research Integrity)」的經驗,完成單一篇論文完整的調查就需要半年的時間。」
醫學院涉案人員回覆一致「有串供可能?」
閔明源也提到,調查過程中有請論文涉假的郭明良和第一作者查詩婷等關鍵作者出面說明,直至第五次會議,郭明良有出面,查詩婷則未現身。也發信去詢問涉假論文的共同作者群,請作者說清楚他到底是做了哪些工作,還有一些數據是從哪裡來的?「作者回覆的都蠻類似的,就參與臨床相關的等等。」
被問及會認為「是串供嗎?」閔明源回答:「有這樣的可能性,但我不去臆測這些。我只是認為困難度就在於這裡,我們沒有能力做獨立的偵訊,第一我們不是司法人員能力不足,第二是人力不足,第三是經驗不足。雖然發現到最後他們的說詞都一樣,或許真的臨床醫師的貢獻就是這樣子,雖然也有可能是串供,但調查小組在種種不足之下沒有辦法進一步判斷。」
他希望大家可以諒解,「這件事情對台大、對學術界傷害很重,他相信絕大部分台大人不會想要去掩護這件事情;絕大部分的人,包括老師、學生都想讓事情真相大白,還給我們一個乾淨的學術環境。生科院是非常努力地做,但我們的人力不足。一方面要縮短時間,一方面又要非常深入、精準的調查,那是不太可能的事情。」
學術單位需設倫理常設機構 科技部已回應此需求
蔡孟利則表示,從訪談閔明源教授之中,感受到生科院調查或許可責備以缺乏經驗、思慮不週、執行有缺失、沒有強力要求校方支援,但說不上有蓄意隱瞞或輕放。事實上,台大案之後,他幾乎成了「爆料中心」,各學術單位、大學有類似案件都私訊給他,這也凸顯一個問題,學術機構沒有相關學術倫理的常設單位,「大家連投訴都不知要投訴給哪個單位。」
此事件至今,科技部昨天終於宣示將要成立專業專責之「學術倫理辦公室」,辦理擬定學術倫理政策與措施、學術倫理教育、諮詢、輔導、案件處理及其他學術倫理相關事項之推動及協調。
蔡孟利認為,這個常設型的單位(或辦公室)最好是獨立於科技部之外,因為可能也要處理到教育部(升等)與經濟部(專利)的事務,要跨科技部、教育部和經濟部等多個部會,至少應該是政務委員的事務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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