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動老舊房屋都更計畫各部會動起來,除行政院今(29)日通過內政部提案,推動危險或老舊建物都更給予放寬容積獎勵、減稅等政策後,金管會也跟進宣布,將建議修訂「都市更新條例」,放寬銀行辦理都更可排除不動產授信不得超過存款30%的限制,且鼓勵銀行先推動都更,若銀行老舊行舍投入都更,限制自用比率將從原來50%以上,放寬至20%以上即可,增加銀行都更意願。
行政院會今日通過內政部提出的「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若是屬於危險建物(如貼紅單)、30年以上建物不具改善效益的建物,就能申請老屋重建,老屋重建將給予獎勵措施,包括容積獎勵最高可達法定容積的1.4倍;租稅優惠為重建後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兩年,政院也同意財政部的建議,重建前私有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持有重建後建築物,在減半徵收兩年內若沒有移轉,可延長減徵期間至再行移轉為止,不過,前提是需要全體所有人同意等等,估計適用者將有50萬戶到百萬戶左右。
緊接著金管會也在傍晚宣布推動兩項都更利多,除了建議修訂「都市更新條例」,讓銀行辦理都更可以排除不動產授信不得超過存款30%限制,對於銀行自有的老舊行舍等不動產,若投入重建都更,自用比率從原本要求的50%以上,也大幅放寬到只要20%以上即可,以提高都更誘因。
金管會表示,立院已經有立委提出「都市更新條例」修法,版本中便提出都更授信可以排除銀行法所規定,不動產授信不得超過存款30%的限制,以及貸款年限不受30年限制,採取的是以「都更條例」來排除《銀行法》限制,但《銀行法》因考量授信集中與風險,不會進行修法。至於內政部也會提出修法版本,交付立院審議。
而金管會方面則研議修正「商業銀行投資不動產辦法」,將大幅放寬銀行老舊行舍參與都更的自用比率,從現階段的50%以上,降至只要20%以上即可,且都更後的自用面積不得低於原自用面積。
銀行局預計此次修正下週預告,若預告期間外界沒有其他意見,預估最快 2月可上路實施,希望可以從銀行老舊房舍都更做起,增加銀行都更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