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蝶戀花旅行社承辦的武陵賞櫻團遊覽車,昨日回程在國道翻覆,造成33人罹難的重大車禍。觀光局今(14)日派員前往蝶戀花旅行社,直街引用消保法,將勒令停業函交給旅行社負責人,要求即日起勒令蝶戀花停業,並在提出改善計畫獲准後才可復業。
觀光局表示,觀光局並未對蝶戀花旅行社撤照,而是引用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及38條規定,旅遊產品對消費者生命、身體、財產造成損害,予以停業處分。未來必須要提報旅遊行程風險評估後,交給觀光局審核,通過後才可以恢復營業。
蝶戀花旅行社主要以經營一日遊、二日遊國民旅遊業務,觀光局認為,蝶戀花旅行社現在發生如此重大傷亡車禍,應該專心處理對死傷旅客的後續處理與撫卹安排等善後工作,等到善後完畢後,也應該檢討管理機制、風險管理,像是旅遊行程風險評估計畫、以及改善規劃等等,觀光局將再看改善和看善後處理情況,評估蝶戀花旅行社是否可申請復業。
據了解,一般旅行社多會進行旅遊行程風險評估、規劃,甚至雨天備案,但通常是作為內部使用,這次因應蝶戀花發生重大事故,觀光局因而將旅遊風險評估的內容作為蝶戀花未來是否能夠復業的審核條件之一。
此外,觀光局今天也發函各旅行公會,要求各旅行公會於7天內針對會員國旅團一日行程檢視是否妥適、價格是否合理、行程是否過長導致駕駛過勞,並於7天內報給觀光局,若有不合理行程將會對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