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核廢料選址程序先公投再調查?立委質疑白忙一場應調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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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廢料選址程序先公投再調查?立委質疑白忙一場應調換

 2017-04-27 17:21
立委陳歐珀(中)27日邀集專家學者共同召開記者會,指出目前的低階核廢料選址程序應改為「先調查再公投」。圖/李秉芳
立委陳歐珀(中)27日邀集專家學者共同召開記者會,指出目前的低階核廢料選址程序應改為「先調查再公投」。圖/李秉芳

核廢料到底怎麼辦?總統蔡英文去年針對蘭嶼達悟族人承諾成立行政院「蘭嶼核廢料貯存場設置真相調查小組」,並於半年內公布調查結果。調查小組上週到蘭嶼召開座談會,遭部落居民指責核廢料遷出遙遙無期。立委陳歐珀今(27)日召開記者會,指出針對「金門烏坵」與「台東達仁」兩處低階核廢料的建議候選場址,不應該先公投再鑽探,而是先進行詳細調查,不然恐怕又會「白忙一場」。

核廢選址作業,程序出了問題

低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的選址作業,依照選址條例必須「先公投」,再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等作業。不過目前因為兩個候選場址台東達仁、金門烏坵的地方政府都不願配合辦理公投而「卡住」。陳歐珀與地質學者陳文山、李昭興認為,應該先有完整的地質鑽探調查,提出具體的科學證據,再來辦理公投,進行溝通說服。

海洋大學地科所教授李昭興質疑,台電的核廢料選址作業,過去和居民的事先溝通不足,又害怕媒體知道,所以往往因當地不信任進而反對,讓選址作業不斷卡關。他說,選址程序應該先和當地溝通,溝通完再做詳細地質調查,確認場址的安全性,再進行公投。

台大地質系教授陳文山也指出,他擔任高階核廢料的場址審查委員近10年。台電10年前即從48個場址排除到剩下6個,但都是「紙上作業」,沒有詳細地質調查,並不足以篩選出最後3個進到公投,「浪費好幾年的時間」。陳文山強調,不可能公投完還要再花超過10年做調查,法令上應該改為先進行調查再舉辦公投。

經濟部的國營事業委員會李文欽科長回應陳歐珀: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政。根據2006年通過的《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先選出「潛在場址」,選址小組再票選前三名,也就是現在的「金門烏坵」與「台東達仁」,其中澎湖因為已經被劃定為國家公園而從名單剔除。按照法規,地方公投還是要先辦理,才有兩階段的環評,也包含地質鑽探和細部調查。

公投不能解決棘手問題,何況不能公投

台電核能後端營運處「低放最終處置組」劉建麟課長表示,目前選址作業程序是按照《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禁置地區之範圍及認定標準》來實施,以法規標準,先排除不適合作為場址的,例如斷層帶、崩塌區、後火山活動地區。他強調目前設置低放處置場的步驟並無問題,但因為政治因素,公投目前無法進行。

原能會物管局陳文泉副局長則表示,關於公投後還是會有「不適合低放處置」導致白做工的問題。他強調,公投後仍然只是「候選場址」,不是「最終核定場址」;尚須進行「可行性評估」,經經濟部同意,「環評」則經環保署同意,「安全分析」再經原能會同意,最終才由行政院核定,並不是公投後就一步到位。

陳歐珀表示,核廢料是「我們這一代人」製造的,卻會遺留到下一代,應該要痛地思痛來面對,希望台電能針對目前的候選場址進一步調查,不要再讓核廢料的處理進度停滯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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