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說昨(23)日晚間七點至七點十分這10分鐘內,機場能見度從1600呎驟降為800呎,當時雷雨交加。不過,仍符合ATR72的降落標準。
但另也有報導說,當時馬公機場天候惡劣,雷雨滂沱、轟隆不斷,時雨量為45.5毫米,雨勢可觀,瞬間側風高達七級,加上能見度只有800英尺……,種種條件都顯示並不適合降落。
不過,最後決定怎麼做的,降落還是放棄降落?「為釐清航管與民航業者間的責任」民航局人員說,這責任早就交給航空公司和機長決定了。
也有航空從業人員在事件發生第一時間就臉書po文感嘆,表示在這種惡劣的天候條件下,其實飛行員和空服員,絕對比任何人更不想出任務飛行。
所以,明明知道危險,明明知道縱使符合標準,但起飛和降落條件都非常不利的情況下,為什麼機長最後還是決定走完整趟行程?
如果機件沒有故障,如果機長沒想耍帥,那為什麼要冒險飛這趟?為什麼?
也許,調查真相時,除了分析看得到的氣象數據之外,記得也要分析背後那看不見的,真正催促飛機起飛的另一部推進器,譬如營收,譬如績效,譬如候機室裡每一張焦躁的臉龐以及可能隨時脫口飆出的咆哮字句……。
這看不到,卻經常爆衝的推進器,也許才是不斷造成不幸的另一個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