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老字號的統帥飯店,在今年0206強震中應聲倒塌,37歲櫃檯員工的周志軒,遭樓板重壓長達15小時,被救出時已經身亡,花蓮地檢署調查洪姓建築師設計瑕疵造成飯店倒塌,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罪嫌,但獲得周母原諒不願提告,且被告年事已高(74歲),無犯罪前科紀錄,經檢察官諭知為緩起處1年處分,並應向公庫支付新台幣50萬元。全案依職權送台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再議中。
今年2月6日晚間11時50分,花蓮發生芮氏規模6.0地震,花蓮市震度7級,統帥大飯店位區域地震造成地表加速度達高達421G,地震因垂直力上下振動,導致飯店臨公園路側1、2樓層柱子破壞,大樓垂直下壓,1、2樓瞬間倒塌,造成當時仍在統帥大飯店工作周姓員工逃避不及而遭倒塌建物壓覆死亡。
花檢署主任檢察官楊展庚表示,檢方針對統帥大飯店設計、施工及日後之使用、變更狀況進行清查後,認為被告即洪姓建築師設計疏失與大樓倒塌有直接因果關係,洪某明知依當年法令規範,大樓設設本應達到能抵抗396G之地震加速度,但竟疏未注意,而低估自重達25%,使統帥大樓結構設計之柱斷面尺寸偏小,鋼筋配筋量不足,連帶地震力亦低估25%,使該大樓可抵抗之設計地震力,可抵抗地表加速度僅為269G,低於當時法定要求,導致該建物設計上有上開明顯錯誤。
楊展庚表示,檢察官審酌被告雖有疏失,但統帥大飯店於地震當時之地表加速度高達421G,高於當時之法定要求(法定抵抗地震加速度達396G),其天災成份較高,且被告未曾有犯罪前科,年事已高,被害人家屬並表示對被告不予提告等情,諭知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1年,被告應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支付公庫50萬元,全案依職權送台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再議中。
主任檢察官楊展庚今天說明統帥飯店倒塌案檢方偵查結果。圖/王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