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魚子是相當受人歡迎的食材,也是國人年節送禮的高檔貨。去年此時為了「養殖烏魚子」是否含有雌激素殘留問題引發熱議。儘管國內學者專家對此有不同看法,但是當時的《飼料管理法》,係禁止於飼料中添加激素則是不爭的事實,政府須依法行政也才能建立公信力;至於養殖業者及飼料公司有無違法使用雌激素,民間傳的沸沸揚揚顯非空穴來風。
例如:水試所研究報告,也提及國內烏魚養殖業者,以添加雌激性素的飼料,餵飼重量約100g烏魚稚魚持續3-4個月,使烏魚雌性比例提高到90%以上,但雌性激素的使用,引發生態及食品安全的疑慮,政府本就有責任查清楚並給外界一個清楚說明,避免殃及無辜,不能以怕影響到烏魚子的銷售而淡化處理。
由於並無實際案例,可以證明吃烏魚子有礙人體健康,且主管部門漁業署承諾會將「雌激素」列入水產飼料檢驗項目,加強抽驗並將委請各研究單位聯合進行雌激素之代謝殘留試驗,作為往後執法重要依據;長遠作法則是推動自然養殖方式,並由水產試驗所研究以選育的方式,進行性別調控,來培養全雌性的烏魚苗,自然無須使用激素,來維護水產品食用安全。才讓該風波暫時平息。
如今一年過去了,雖然離過年還有些時日,但是消費者多年的疑慮,並未完全消除。若經學者透過科學實驗證實,於烏魚苗變態及養成過程使用微量雌激素,不會殘留於魚體且不會影響到人體健康,那麼漁業署應該會同衛福部修改現行規範,允許適量雌激素用於飼料添加,養殖業者也可以公開使用,畢竟烏魚為台灣重要之洄游野生魚及養殖魚種,在台灣的歷史超過355年,每年為漁民帶來相當的財富,也引來中國漁船的越界濫捕,如何讓該產業永續下去,是台灣漁業的重要課題。
至於飼料業者有無於飼料中添加激素,又添加種類及劑量為何?烏魚養殖業者於養殖過程,有無使用雌激素?使用種類、次數及劑量為何?相信經過這一年主管部門,應該已累積相當充足的抽驗數據可做決策參考,也應該公開向民眾說明並接受外界檢驗。
面對烏魚使用賀爾蒙疑慮,國內水產試驗所擬透過選育的方式,培養出全雌性的烏魚苗技術,業界均引領期盼,也是一種釜底抽薪的方法,雖然並非一年可以完成,但是目前進度與結果如何?也有必要主動對外說明,讓業者了解,早日撥開多年來籠罩在養殖烏魚子用藥的烏雲。事實上運用染色體操作育種技術,來產生全雄或全雌(如:虎河豚、鮭魚、比目魚、吳郭魚、大黃魚等)品種,不必再借助荷爾蒙(激素)性轉換魚種,一舉杜絕使用荷爾蒙產生的諸多後遺症,在國外已有相當多成功的案例,台灣科研也應與國際接軌。
雖然蔡總統當選時,強調要成立能幫民眾解決問題,及最會溝通的政府,已被許多人視為笑話,但是漁業部門既然每年花費上百億人民辛苦納稅的錢,還是應該給民眾一些交代,讓民眾在採買年貨時能安心,別又淪為「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的僵局。難不成只能寄望於『解憂雜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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