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特別程序受理李明哲案 邀家屬出席9月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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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特別程序受理李明哲案 邀家屬出席9月會議

 2017-07-05 14:25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特別程序正式受理李明哲案,將邀請家屬參加9月在日內瓦舉行的會議,並在大會中報告此案。圖/張良一(資料照)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特別程序正式受理李明哲案,將邀請家屬參加9月在日內瓦舉行的會議,並在大會中報告此案。圖/張良一(資料照)

台灣NGO工作者、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遭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被失蹤、被認罪」迄今已108天,台灣人權促進會今(5)日表示,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Covenants Watch,於4月6日向聯合國的四個特別機制(special mechniasm)提出申訴,終於在6月23日正式回覆受理李明哲案,將邀請家屬參加9月在日內瓦舉行的會議,並在大會中報告此案。

台權會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在家屬同意下,向聯合國的四個特別機制提出申訴,分別為言論自由特別報告員、人權捍衛者特別報告員、任意逮捕及強迫失蹤工作小組,強迫失蹤工作小組也二度來函訊問更多資訊。

台權會指出,強迫失蹤工作小組將正式調查李明哲案,以確保當事人權益,任何相關訊息,工作小組也會回報,也正式邀請家屬及申訴團體出席9月在日內瓦舉辦的113次會期報告此案。

台權會強調,這是第一次聯合國的人權機制正式受理來自台灣的個案,因為侵害人權的國家來自聯合國的會員國,中國。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理事長札西慈仁也於6月底拜訪聯合國相關特別程序專員、各國駐日內瓦的代表處及駐日內瓦的各人權組織,向他們說明李明哲案。

聯合國特別程序專員也向台灣代表團說明個案受理後的處理程序,各國駐日內瓦代表也對李明哲案表示關切,並希望中國早日釋放李明哲。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特別程序6月23日回覆正式受理李明哲案。圖/取自台權會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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