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不依兩段式開車門 肇禍頻仍 陳柏州發明「車門緩開裝置」希能大幅減少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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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依兩段式開車門 肇禍頻仍 陳柏州發明「車門緩開裝置」希能大幅減少不幸

 2018-12-16 22:21
小客車駕駛或乘客,未依規定實施兩段式開車門,常肇生車禍造成死傷肇事,交通安全主管單位雖有修法提高罰則,還是改不了大部分人的疏失。(情境照,摘自國際網路,與本文及台灣無關)
小客車駕駛或乘客,未依規定實施兩段式開車門,常肇生車禍造成死傷肇事,交通安全主管單位雖有修法提高罰則,還是改不了大部分人的疏失。(情境照,摘自國際網路,與本文及台灣無關)

小客車駕駛或乘客,未依規定實施兩段式開車門,常肇生車禍,近年台灣平均每天造成11人死傷肇事,交通安全主管單位雖有修法提高罰則,但還是改不了大部分人的疏失習慣,肇事案件並未減少,現在防制上露出曙光,有五金業者陳柏州,自己摸索研究出強制型汽車門兩段式緩開裝置,可使開車門必經兩段簡易程序,防止疏忽的一段式開門的容易肇事,此項小發明適合用在任何車型新舊小客車,也取得台灣和中國專利,他希望能夠大幅減少開車門肇事的不幸意外。

根據交通部公路總局統計,2012年至2015年之間,小客車駕駛或乘客未遵守兩段式開車門規定,致造成車禍共有13,718件,死傷16,547人,其中有22人死亡,平均每1天就有11人因而死傷,已成為近年交通事故排名前矛的原因。

根據北醫公共衛生傷害防治研究所白志偉副教授研究,不當開啓車門致使機車從後撞上而肇事者,以左側前門比例最多,高達54%,左側後門則有31%,兩者合計高達85%之多,而右側前門6.2%,右側後門8.9%,合計15%,較之左側開門少得多,此與我國左駕有關,而乘客下車,應養成盡量從右側下車,再遵循兩段式開門,安全性高很多。

關於不當開啓車門肇事案件日益增多,道安主管單位指出,已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2017丶7丶1施行),增訂駕駛或乘客沒有兩段式開啓車門或隨意開門而肇事,處1,200元至3,600元罰金;另在宣傳教育方面,考汽車駕駛執照之場內路考或道路路考,上下車未依規定兩段式開門者,由原扣8分,加嚴為一次扣32分,即當場判定不合格而出局,嚴重程度和闖紅燈丶超速一樣,叧也有立委提案擬加重罰金額度,以增警惕,現尚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排審中。

針對汽車駕駛人或乘客多未能習慣實施兩段式開車門(例如先開車門縫十公分,往後視察有否來車之安全狀況,或左駕右手開門,亦有類似效果),致不幸肇事案例頻傳,有位傳統五金師傅陳柏州,認為如果能從車門開啓裝置改進,自然會受到緩開裝置的第一階段節制,進而注意後面有無來車之安全與否狀況,再進行第二階段開門,避免習慣性莽撞一次打開車門而不幸肇禍,可利用機械式微控,而達成二段式開門,進而大大提高開門安全性。

發明此項簡易開門緩開裝置的陳柏州説,緩開裝置可視個人需要調整緩開阻力,安裝亦十分方便,可避免人為疏失,強迫增加警覺性及檢視度,希望能有效減少不當開啓車門的不必要肇事事件,增加交通安全。他此項簡易發明,已獲台灣及中國發給專利證書,尋求汽車零件廠商合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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