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饒慶鈴盼續營運 環團:美麗灣違法在先應認賠負損失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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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慶鈴盼續營運 環團:美麗灣違法在先應認賠負損失金額

 2019-05-13 14:56
「反反反行動聯盟」今(13)日發表聲明,指美麗灣自行違法在先,應認賠負擔損失金額。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資料照)
「反反反行動聯盟」今(13)日發表聲明,指美麗灣自行違法在先,應認賠負擔損失金額。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資料照)

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業者提出仲裁求償新台幣12億餘元,台東縣長饒慶鈴9日表示,整體考量下,她認為最好的仲裁結果是,美麗灣業者繼續履約營運,對此,「反反反行動聯盟」今(13)日發表聲明深表遺憾,指美麗灣自行違法在先,應認賠負擔損失金額。

饒慶鈴在縣議會發言支持美麗灣渡假村繼續營運,「反反反行動聯盟」今天發表聲明表示,因前任縣長們的錯誤決策,美麗灣案爭訟多年,為此耗費龐大社會成本。美麗灣飯店所在之「杉原海水浴場」是台東人與海洋深刻感情記憶之所在,「反美麗灣」成為台東縣民及全台民眾的共識,行動多次獲得社會聲援與關注,呼籲饒慶鈴勿重蹈覆徹,罔顧民意,重啟環評,促成廠商繼續履約營運,成為就任之路上的污點。

聲明指出,行政法院在撤銷美麗灣渡假村的環評案判決理由中,已明白指出美麗灣公司得標後,合併再分割基地,以0.9997公頃申請建照,規避環評在先,不受信賴保護,美麗灣理應應自行負擔損失,且美麗灣要終止契約,也應該拆除建物回復原狀,呼籲台東縣府應在仲裁中盡最大努力確保縣民權益,切勿放水。最高行政法院,兩度撤銷美麗灣案的環評結論,美麗灣業者違法事實確定,對於強佔沙灘的違法建築,要求政府拆除、守護縣民權益的立場不變。

聲明強調,美麗灣案已成全台灣、甚至國際間具指標性的環境事件,在台灣環境法史上創下歷史性判例,公民訴訟的成功經驗,引起的國際迴響,如環境權上沒有「公民訴訟」機制的日本,為此來台取經,皆是台灣的榮耀,台東的驕傲,更是留給下一代最好的環境教育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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