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血汗!蝶戀花案康姓司機 每月最高曾出車28天 連續更曾達2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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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汗!蝶戀花案康姓司機 每月最高曾出車28天 連續更曾達24天

 2017-03-10 19:11
蝶戀花旅行社遊覽車2月13日在國道5號發生重大車禍造成33人死亡,經士檢調查顯示,康姓司機近半年當月出勤最高曾達28天,連續出勤最高還高達24天,相關調查將作為案件後續之用。(圖/張良一,民報資料照)
蝶戀花旅行社遊覽車2月13日在國道5號發生重大車禍造成33人死亡,經士檢調查顯示,康姓司機近半年當月出勤最高曾達28天,連續出勤最高還高達24天,相關調查將作為案件後續之用。(圖/張良一,民報資料照)

蝶戀花旅行社康姓遊覽車司機真的是拿命在拼!士林地檢署偵辦國5蝶戀花遊覽車翻車案,今(10)日公布相驗案件報結結果,士林地檢署在調查蝶戀花旅行社遊覽車司機工時時發現,康姓遊覽車司機分別在去年8月、12月,1個月出車28天,出車最少天數也有21天,更誇張的是,康姓司機最高連續出勤天數還曾高達24天,最少也有14天,出勤天數與時數都相當驚人,也無怪乎外界質疑過勞可能是肇事的原因之一。

蝶戀花旅行社武陵賞櫻團在2月13日國道5號發生翻車意外,造成33人死亡的重大傷亡。士林地檢署今天舉行相關相驗案件報結調查事實記者會,士檢表示,這些調查資料會做為後續偵辦中的重要資料。

針對外界質疑是否車速過快問題,士檢指出,依據遊覽車最後行進軌跡圖(車速)及後車行車紀錄器影像等資料分析比對,該遊覽車於2月13日晚上8時57分許,駛出南港隧道行車時速為84公里,接近國道5號北上接國道3南向匝道0公里處為98公里,撞擊時為79公里,而該路段前後裝設有分別為50公里、40公里限速標誌4處。

士檢發言人陳錫柱指出,根據現場資料顯示,地面劃有兩處減速邊線,也有11處山形箭頭指標,該路段就速限與相關警示標示均有充分標示,而肇事車輛在撞擊前也「確有減速」。

而在司機過勞問題上,士檢也檢視肇事的康姓司機工時狀況,發現康姓司機去年8月至今年1月,每月出車天數分別為28天、21天、25天、27天、28天與25天,單月最高出勤天數高達28天。而期間連續最高出勤天數最高為24天,其餘連續出勤天數也有14天、12天、22天、17天、15天及14天。但士檢傳喚蝶戀花旅行社其他司機作證,以及透過康姓司機手機內資料內容,查無康有請假遭刁難情事。

至於出事當天康姓司機駕車時間,士檢指出,根據監視器及ETC相關資料顯示,康姓司機當天駕車的時間為9小時10分至9小時40分。

關於遊覽車機件結構等問題,士檢在會同相關機關鑑定,認為輪胎深度尚未磨損至胎面磨耗指示點、剎車系統測試正常,車身長、寬、高等結構也都符合當時法規規定,肇事車輛最近一次驗車時間為民國106年1月5日,而最近3次驗車紀錄均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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