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澎湖復興空難/未准用02跑道 空軍上校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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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復興空難/未准用02跑道 空軍上校遭起訴

 2016-04-14 16:55
前年7月的澎湖復興航空空難,檢方起訴空軍高勤官業務過失致死,原因是「沒有理由情況下」,不允許飛機自02跑道(圖中由下往上)降落。(翻攝自google Map)20160414
前年7月的澎湖復興航空空難,檢方起訴空軍高勤官業務過失致死,原因是「沒有理由情況下」,不允許飛機自02跑道(圖中由下往上)降落。(翻攝自google Map)20160414

發生在前年7月23日的復興澎湖空難事件,造成49死14傷。澎湖地檢署今(14)日偵結,以正副駕駛有業務過失責任,但已罹難而不起訴,至於當天值勤的空軍馬公基地高級值勤官荊元武上校,和馬公航空站管制席李佳峯2人,檢方則以業務過失罪嫌起訴。

澎湖地檢署今天為此案偵結舉行記者會指出,復興航空GE222班次當天下午5時45分由高雄機場起飛,機上包括正駕駛李義良、副駕駛江冠興、郭姓與吳姓2名艙組員和乘客54人。當時適逢麥德姆颱風陸上警報解除,飛機於18時17分由馬公台引導採用原訂的20跑道等待進場。

由於當時天候不穩定,同時間還有4架航機在等待降落,復航正副駕駛討論後向塔台請求,從沒有儀器輔助的20跑道改到有儀器輔助降落的02跑道進場,並於18時29分50秒請求雷達引導進場。

檢方指出,當時值勤的高值勤官荊元武上校,不熟悉民航機使用02或20跑道降落之最低能見度標準,且當時天氣處於極不穩定狀態,軍方氣象人員已發佈危險天氣,應予儘速許可,民航局高近場管制李姓督導也與荊協調長達12分鐘,荊元武「在沒有理由的情形下」,仍未許可使用02跑道降落。

經過年餘偵查,澎湖地檢署今天偵結,認為復興航空正、副駕駛、空軍馬基地高勤官荊元武上校和馬公航空站管制席李佳峯等4人,在空難中涉有業務上過失,但正、副駕駛在空難中罹難,依法不起訴,最後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荊、李2人。

在空難發生初期,空軍曾針對此事件發表看法指出,如果要更換跑道,軍方需先把攔截網轉向,同時移動軍機,但是當時發布颱風警報後,軍方就把攔截網撤下,飛機也全部躲颱風,加上當飛機提出申請降落後曾基於飛安考量,荊上校要求彙整氣象資料。

事後媒體欲訪問,但曾任飛行員的荊元武上校不願對此事發言,檢方指「沒有理由」情形下拒絕使用02跑道,目前無法得知其看法。而國防部下午對此表示,會尊重檢方的偵辦,同時也會對同袍提供必要的法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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