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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専文】寵物千古 怎麼處理「後事」?

 2015-11-11 22:00
寵物與人類關係愈來愈密切,甚至是情感所寄託,但萬一衰亡或病死,「後事」如何處理,成為社會新生的一個議題。(摘自網路,情境照,與本文無關)
寵物與人類關係愈來愈密切,甚至是情感所寄託,但萬一衰亡或病死,「後事」如何處理,成為社會新生的一個議題。(摘自網路,情境照,與本文無關)

台灣養各種寵物人口愈來愈多,對流浪或野生動物的愛䕶,也隨著文明水準提高而提昇,對流浪動物「零安樂死」成為許多地方政府努力目標,但對於寵物或動物「百年」的「後事」如何處理?由於目前法令欠缼,流於無法可循的紊亂狀態,值得建立制度,導入正軌。

台灣長久以前農村社會有一項「劣習」,那就是處理貓狗死亡屍體原則是「死貓吊樹頭,死狗放水流」,時至現代,偶而還有迷信此劣習的例子存在,對環保和生命教育都是一大傷害。

但寵物和動物終究有一定壽命,尤其大部分都比人類短得多。以寵物最大宗的貓狗而言,超過10歳就算「高齡」了,當牠們衰老或因病去世,對主人而言,也有一份難以割捨分離的傷痛。所以,如何辦理「後事」變成有某種程度的重要性和需要性,甚至影響到主人的心理調整和適應,是近代生活一門新課程。

寵動物自然或意外死亡,「大體」如何處理?如上所述吊樹頭和放水流已是千中難見其一。大致可分為幾個方向:在偏遠鄕村山區,因土地廣大,可能就地掩埋處理;在人口密集都市地區,因無地可埋,可能包裹起來隨垃圾車送往焚化爐焚化或垃圾場掩埋,雖然免費,但讓相處多年有親密感情的寵物,和垃圾一起送去焚化或掩埋,很多飼主是非常不捨,另多有送至公家動保處丶動物醫院或私人焚化業者,尋求幫助處理的。

上述非「垃圾廢棄物」處理的方式,比較能夠為飼主所接受,付出成本也較高,而且除公家單位訂有合理收費標準準外,其他就沒有一定的收費方式,可能從數千元到十數萬元都有,行情混亂,常教飼主難以選擇適從。

先說公家單位,以台中動物保護處為例,雖然本身在后里區設有小型動物焚化爐,但年久失修,早已不運作,本來要改建為符合現代環保標準的設備,又受阻於附近居民陳情抗議,林佳龍市長今(11)日前往后里動物之家廵視時,決定取消該動物焚化爐汰舊換新之計畫,將2億元經費改設開放式動物認養中心,及動物互動休憩空間,並希2年內台中市達到「零安樂死」的動物友善目標。

台中市公有動物焚化爐已確定不再興建,沿襲舊有辦法就是由動保處收受寵動物屍體後,委託民間專門的「焚化業者」集體焚化。以犬隻為例,16公斤以下者500元,16~30公斤1000元,30公斤以上者1500元,如該寵物植有晶片者減半收費。

至於動物醫院和民間業者的收費,就五花八門,如是集體混合焚化者,收費約在3千~6千之間,若是個別焚化可取回骨灰進行樹葬或靈骨塔供奉,或另舉行紀念追思儀式,甚至在花園墓地「土葬」者,價格從數萬至數十萬不等,有時候花費甚至比人多。

雖說我國民法基本精神是「契約自由」,但缺乏基本規範,難免衍生環保及公平問題,但中央法令闕如,而台中市率先於101年通過「動物屍體處理自治條例」,規定專門處理動物屍體業者設立條件,並領有許可才能營業,但該自治條例訂定三年來,主管機關未按條例規定完成「管理辦法」的制定,業者無申請依據,發照數掛零,只好沿續舊有方法,由領有「廢棄物處理執照」的業者,代理専門處理動物屍體。連有自治條例的台中市部處於「灰色」地帶,其他各縣市就不用談了。

於今之計,中市動保處表示將儘速完成處理業者「設置及管理辦法」的研議,由市府核定並送議會備查後實施,台中市就可成為首個有專門處理動物「後事」規定的城市,相信這個進步的做法,可以讓飼養寵物的市民,比較能夠得到寬心安慰,減少失去寵物的傷痛,早日恢復正常生活。

(摘自網路,與本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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