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原住民議員用母語宣誓就職無效? 台南地院:因未簽名蓋章
寄件人 E-mail
收件人 E-mail

原住民議員用母語宣誓就職無效? 台南地院:因未簽名蓋章

 2018-12-27 11:18
平地原住民議員當選人穎艾達利(Ingay Tali)25日宣誓就職時背對主席台、以自備的阿美族語誓詞宣讀,並拒絕在官方誓詞上簽名,被認定未完成宣誓。圖/取自穎艾達利臉書
平地原住民議員當選人穎艾達利(Ingay Tali)25日宣誓就職時背對主席台、以自備的阿美族語誓詞宣讀,並拒絕在官方誓詞上簽名,被認定未完成宣誓。圖/取自穎艾達利臉書

第三屆台南市議會於25日舉行議員宣誓就職典禮暨議長副議長選舉,平地原住民議員當選人穎艾達利(Ingay Tali)宣誓時背對主席台、以自備的阿美族語誓詞宣讀,並拒絕在官方誓詞上簽名,被監誓人認定未完成宣誓,也喪失選舉正副議長的資格。台南地方法院發言人蔡雅惠今(27)日表示,當選人未在誓詞簽名蓋章,才不符合規定。

因為上述舉動而被判定為完成宣誓,進而失去選舉正副議長的資格一事,穎艾達利於臉書發文指出,此舉是抗議中華民國的體制對原住民不公,他認為,原住民議員宣誓的對象是族人,因此才決定以阿美族母語宣讀誓詞。

對此,蔡雅惠今發出澄清說明稿,指出直轄市議會議員應於就職時,依宣誓條例宣誓;誓詞應由宣誓人簽名蓋章後,送監誓人所屬機關存查;未依宣誓條例規定的宣誓者,視同未就職。這是宣誓條例第2條第1款、第3條第1項、第7條、第8條前段所明定。

蔡雅惠表示,穎艾達利於25日宣誓就職時,並未在誓詞簽名蓋章,不符合宣誓條例第7條規定,依同條例第8條前段,視同未就職。監誓人是以此原因認定穎艾達利未依法完成宣誓就職程序,與使用母語宣示無關。

綜合媒體報導,台南地院人員表示,宣誓條例未規定當選人不得以母語宣誓。因此市議員當選人以母語宣誓未違反宣誓條例,而直轄市議員因故未能於規定日宣誓就職者,依宣誓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應另定日期舉行宣誓。

台南市議會人員進一步表示,目前尚未決定何時請穎艾達利完成宣誓就職程序。

 

相關新聞列表
生活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