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法律選用不同 復興航空勞資協商再次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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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選用不同 復興航空勞資協商再次破局

 2016-11-25 19:22
復興企業工會跟復興航空的勞資協商會議25日再度展開。復興企業工會副理事長龐閔憶會後表示,雙方各說各話沒有交集,如果資方不提出新方案,沒必要繼續浪費時間。圖/中央社
復興企業工會跟復興航空的勞資協商會議25日再度展開。復興企業工會副理事長龐閔憶會後表示,雙方各說各話沒有交集,如果資方不提出新方案,沒必要繼續浪費時間。圖/中央社

復興航空本週無預警解散,除了乘客受影響外,將近1800名員工也一夕失業,勞資雙方今(25)日召開第2次勞資協商會議仍宣告破裂,復興航空企業工會副理事長龎閔憶表示,雙方各自解讀,公司堅持只用《勞基法》的遣散條件處理,但工會要求依據《大量勞工解僱保護法》來保障員工權利,公司如果沒有辦法提出新的方案,沒必要繼續各說各話浪費時間。

經歷兩個半小時的協商後龐閔憶受訪時指出,公司跟昨天一樣,沒提出任何新的解決方案,唯一新的東西是公司表示,若有適合的工作機會,可轉給工會會員參考,她說,能轉介新的工作很好,但他們從人力銀行也能找到新工作,公司應該實際回應勞方針對遣散的訴求。

龐閔憶說,今天的協商跟昨天一樣,雙方對話沒有交集,針對遣散條件跟退休方案等都是各說各話,各持己見,他認為若公司沒有誠意要照顧陪公司度過兩次空難的員工,就不用再繼續協商浪費時間,他盼望公司能拿出誠意跟具體的新版本再來談,因此目前並無第三次協商的計畫。

龐閔憶也表示,工會還是很希望交通部跟勞動部可以積極介入協商,必經公司一直說有六億元的預算要用在員工遣散跟薪資,但是始終沒有說明清楚這6億會如何使用跟分配,目前已經傳出有1億元的跳票,龐閔憶直言「沒誠意就不用再浪費大家時間。」工會也不排除將再次發動大規模的抗爭。

目前公司的方案是比照勞基法,舊制員工1年給1個月平均工資資遣費,勞退新制員工1年給半個月平均工資資遣費,不過工會的訴求為資遣費應以1年1個基數計算,另外加50萬元做為補償,加上60天預告期,實際離職日應為明年1月21日,不過龐閔憶表示,雙方今天幾乎沒談到具體方案。目前是否有下一次協商,如何進行等都仍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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