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透過高於其他縣市的檢舉獎金,鼓勵民眾或內部員工勇於檢舉不法食安事件,盼對企業主產生嚇阻作用,落實食安,已獲得愈來愈人響應。繼日前力勤案,近日衛生局再獲民眾檢舉太平區「均豐國際」公司疑似使用逾期原料肉,製作冷凍雞腿販售,經稽查業者坦承未落實先進先出原則,也無法釐清凍庫雞腿有效日期,衛生局當場封存3萬5,262公斤有效期疑慮產品,隨後依規銷毀,並核處24萬元罰鍰,將持續追蹤改善情形。
衛生局說明,太平區均豐國際有限公司廠區原料肉僅經營單一品項「冷凍雞腿」,向台北市某肉品輸入商購入原料肉放置凍庫,使用時再取出製作腿丁、棒腿、腿排;自去年底至今,雞腿原料肉共進貨7萬8,478公斤;經衛生局核對進銷貨資料及進口報單、輸入許可等,確認在有效期間內售出的雞腿肉共3萬9,490公斤,其他則有疑慮。
另外,衛生局於現場冷凍庫發現有多箱雞腿肉,含原料肉、未包裝的半成品及退貨品等,經勾稽比對資料後,業者說明因公司未落實「先進先出」原則,無法從相關批號辨識其凍庫內前述肉品的有效日期。衛生局對有疑慮的半成品及原料肉,共封存3萬5,262公斤。
衛生局也依業者提供的交易資料繼續追查下游業者,包含全市14家及外縣市1家;除立即通知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前往轄內店家稽查,昨日也完成全市相關下游業者調查,共計退回均豐公司雞腿產品共計4103.4公斤。
衛生局表示,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及確實執行驗收制度;此案因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一項第8款「⋯逾有效日期」核處24萬元罰鍰;違規成品也全數沒入銷毀;呼籲民眾或內部員工如發現食品業者不法行為,可利用1999市民專線或衛生局電話04-25265394反映,全民共同維護食品安全。
圖/台中市衛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