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歐洲之聲】​台灣「身份」淺析(下)
寄件人 E-mail
收件人 E-mail

【歐洲之聲】​台灣「身份」淺析(下)

 2018-07-05 18:08
台灣曠日持久的獨立運動犯了邏輯思維和法理的錯誤,等於向國際社會說明一點:台灣似乎從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非主權國地位,台灣要獨立,徹底脫離中國政府的管轄。圖/張家銘
台灣曠日持久的獨立運動犯了邏輯思維和法理的錯誤,等於向國際社會說明一點:台灣似乎從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非主權國地位,台灣要獨立,徹底脫離中國政府的管轄。圖/張家銘

以文化、民族建國不周全

關於尋求以文化、民族的因素立國的論點,我們認為這種理論似是而非,有局限性。

筆者在歐洲待久了,舉目四顧,似乎在歐洲這片大地上,並不是以文化、種族立國,歐洲中西部這些國家泛泛來說都屬於日耳曼民族,盧森堡的官方語言是法語、德語、盧森堡語;奧地利的官方語言是德語;瑞士的官方語言是法語、德語、意大利語;比利時的官方語言是荷蘭語、法語、德語。如果以這思路延伸,豈不是麻煩了?瑞士應該分裂成3個國家,比利時至少該分裂成3個國家。而德國、奧地利該合並為一個國家,諸如此類,按照這一法則,歐洲將會出現一次國家重組的震蕩。再看原來的捷克斯洛伐克,1991年,同文同種也都和平地一分為二,成為和平共處的鄰居,兄弟鬩墻有什麼不好?中國人太被「煮豆燃豆萁」的情結繫絆了。

有人想讓台灣撇清漢民族、文化和文字,以為這樣能為「獨立」找到藉口,這既無法自圓其說,也毫無必要,試舉二例:

1. 人們時常提出「民族魂」,什麽是「民族魂」?其實就是一個民族的傳統文化、宗教、民風、民俗等的綜合傳承,我們能輕易地擺脫自己的「民族魂」嗎?那豈不是變成了行屍走肉?如果一個民族不敢正確面對自己的祖先血脈和民族文化,這種否定自己,煙滅記憶的作法是行不通的。歷史文化傳承就是一個人的靈魂和影子,歌德文學鉅作裡,浮士德出賣了靈魂,結果瘋狂毀滅。浪漫時期德國作家夏密佐(Adelbert von Chamisso)筆下的彼得.施雷密爾(Peter Schlemihl)將影子跟魔鬼交換,結果寂寞鬱鬱一生。同樣地,喪失了靈魂的民族,等待他的就是萬劫不復。

2. 以民族、文化建國並非不可,但是要組建的各方都有足夠的理性和感性的成熟認識,特別是情感方面,就像進入一個婚姻契約一樣,彼此應當是情投意合,才能奠定牢固的基礎。如果只是買賣,甚至強制性的結合,那麼白刀子進,紅刀子出的結果,指日可待。生活在台灣的人,不應當以省籍劃界,不應以政治理念排他。遠的不說,就看最近70年,中國淪陷於中共之手,各個省份的人為了避秦,渡海來台,跟島上的居民融為一體,這期間自然有摩擦,排擠、爭奪,但是經過風風雨雨,終於還是磨合得很好,許多政治冤獄得到平反,轉型正義得以申張。這時候若還有人否認這塊土地是自己的故鄉、故土,那就是情商有問題了。執政者要特別照顧那些在情感上還不認同台灣的上一代外省群體,不要一味指責,理解中國人「落葉歸根」的情懷,去團結爭取,贏得他們的民心民情民意。

國家誕生的歷史範疇

現在我們把台灣的國家主權地位放在歷史的大框架中,也就是歷史範疇、歷史範式 (paradigma)裡來省視,不論縱向橫向地看,台灣作為一個主權國家,應當有足夠的自信。

中國古代有「邦分崩離析,而不能守也」,歷史上國家的疆域處在不斷地演化與變遷中。歐洲的歷史同樣如此,分分合合,國家不斷地在重組和重建中。翻開歐洲歷史,曾經的神聖羅馬帝國治下的奧地利、荷蘭、比利時、瑞士、盧森堡等,由於王朝的分崩離析,這些國家在17到19世紀先後獨立,這就是國家誕生的歷史範疇。

前面提到的斯洛維尼亞和克羅埃西亞,在原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瓦解時,1991年宣布獨立建國,並很快得到了聯合國的承認,這就是兩國獨立建國的歷史範疇。

台灣(中華民國)是1946-1949年國共內戰的結果,是國民黨和共產黨共同釀成了台灣國現況,台灣就是一個現實與事實的國家,這就是它的來源和根由,也是它的歷史範疇。

國家的歷史範疇,就是考察國家誕生和建立,是在當時歷史的概念和框架中產生的,換句話說,是指國家的歷史發展演化過程,帶著歷史的痕跡,或者說烙印。

「台獨」的提法是個問題

台灣提出「獨立」,有點不倫不類,並非明智之舉 。

加泰羅尼亞的獨立運動,旨在徹底擺脫西班牙的管轄,獨立建國,傳遞給國際社會的信息、目的與意義十分清晰。魁北克的獨立運動,蘇格蘭的獨立運動等與加泰羅尼亞的情況是一樣,他們分別是為了脫離加拿大和英國,獨立建國,這些民族和地區提出獨立的要求是正常的,因為他們至今是母國的附屬部分。

跟上面這些地區和族裔不同,台灣在事實上、現實中,原本就是一個獨立的政治、經濟、外交、軍隊、警察、法院等五臟俱全的主權國家,不隸屬於任何政權,無須聽命於任何政府。台灣的主權國家地位,當年聯合國不僅承認,並且自1949年以來,接受台灣的「中華民國」不僅代表台灣,還代表整個中國。1971年以後改正了現實狀況,讓中華人民共和國來代表中國了。但是台灣依然是台灣,並未失去它的主權國地位,它只是不再代表中國了。所以台灣應該繼續以主權國姿態,翺翔於國際空間,這才是台灣應該努力拼打的方向。

台灣曠日持久的獨立運動犯了邏輯思維和法理的錯誤,模仿上述其他地區和民族的獨立運動,等於向國際社會說明一點:台灣似乎從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非主權國地位,台灣要獨立,徹底脫離中國政府的管轄。這樣錯誤地把自己定格在非主權國地位,這不是畫蛇添足,十分荒謬嗎?難怪國際社會三緘其口,即使同情台灣的獨立運動,也不敢來摻和中國的「內政」,得罪老共。

「統一」議題幾點思考

中國的「統一」口號,本身證明了海峽兩岸各自為政,互不從屬,才出現了「統一」的空間和可能。如果原本是從屬關系,屬於同一個政體(政府)領導下,只需使用「調整」,即可處理兩岸關系。

1. 前面提及,台灣國的存在是1946-1949年國共內戰的結果,是國民黨和共產黨共同釀成的狀況。台灣問題時間跨度近70年,這70年的分離狀態難以彌合,一蹴而就。

2. 事實上台灣是主權國家,國家不分大小,談合作可以,談「統一」就沒有必要,是誰統誰?在今日的政治文化裡,大小、強弱的概念都必須建立在平等、和平的基礎上。

3. 眼下海峽兩岸政府不具備和平談判的環境和條件,中共政府軍艦軍機繞台巡遊,呈劍拔弩張態勢,這不是在營造和平談判的環境,而是霸王硬上弓。這是強欺弱,是大魚吃小魚,是過了時的叢林規則。

4. 1990年東西德合二為一,他們不願用統一(Wiedervereinigung)、合併(Anschluss)的字眼,經過再三的斟酌,而用了「加入,加盟」(Beitritt)這個詞,就是為避免歷史上那些德國吞併他國的尷尬和傷感情的記憶,這種做法很值得參考。「聯盟」是一種平等的態度,也意味著和平、兩廂情願。因此建議今後海峽兩岸和平「聯盟」,但是「統一」則敬謝不敏。即便是「聯盟」,也必須尊重台灣人民的意願。

結語

以上陳述了一些通過觀察、討論和歸納而得出的幾個論點,本文論證的目的很明晰。台灣從1949年以來就是個獨立的主權國,蔣中正渡海來台,把原來的國名「中華民國」也帶過來,雖然不符合事實,但是被國際社會承認了二十多年,1971年,聯合國接納中華人民共和國,承認它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代表,當時並未說它也代表以「中華民國」自喻的台灣。這是史實,台灣政府只要公開申明「中華民國」只代表台灣,那麼什麼公投,獨立,改國號都是多餘的。如果為了正本清源,讓人不致混淆,那麼改名為台灣,不提中華,也是明智之舉。

不論如何費唇舌,台灣是主權國家的法定概念,毫無異議。台灣人民要有自信,台灣政府要有智慧來貫徹這個歷史的正名問題,並掌握契機,將之普及推廣到國際社會,更正世人的錯覺。即便一時做不到,至少自己要有底氣和信心,讓島國的居民,特別是年輕世代有清晰的民族國家認同感和驕傲感,萬變不離其宗,台灣人的民族魂壯大堅實,那就不是飛彈航母可以摧毀的了。

延伸閱讀:
【歐洲之聲】​台灣「身份」淺析(上)


文章屬作者個人意見,文責歸屬作者,本報提供意見交流平台,不代表本報立場。

相關新聞列表
生活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