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債務可處理‧就業我幫你/彰縣府結合法扶助你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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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可處理‧就業我幫你/彰縣府結合法扶助你還債

 2016-05-10 21:45
去年法律扶助法修正通過,不再審查債務人的資力,只要有還款意願就准多扶助。請大家告訴大家,有債務問題的人請多利用。(圖:法律扶助基金會DM)。
去年法律扶助法修正通過,不再審查債務人的資力,只要有還款意願就准多扶助。請大家告訴大家,有債務問題的人請多利用。(圖:法律扶助基金會DM)。

為了協助債務人面對債務、解決問題,並能穩定就業,彰化縣政府結合法律扶助基金會,合作辦理經濟弱勢者債務清理及再就業推動計畫,提供有就業意願與工作能力的債務人整合性服務。

  這項服務是由縣府辦理宣導會推廣計畫,加強宣導債務人可透過法律扶助基金會,由專案律師協助消債程序,透過協商、調解、更生、清算等方式處理債務,縣府勞工處就業服務員同步協助就業媒合、專長培訓,以增加失業者再就業、勞工穩定就業,增加勞動力人口、促進國家競爭力。

  大約十年前因卡債壓力成為卡奴的問題,造成多少家庭悲劇。近年又因少子化影響,勞動力人口減少,彰化縣有債務待清償人口就有2萬6千多人,若不協助處理,將成為高風險的問題家庭。

  縣府說,本計畫是配合104年7月1日法律扶助法修正通過,不再審查債務人的資力,只要有還款意願就准予扶助,今年度開始推廣辦理,目前已協助12位民眾轉介法律扶助基金會彰化分會,由專案律師處理中。今年度縣府預計辦理10場次推廣宣導會,除邀請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說明消債程序外,並協助就業媒合、職業訓練。

  縣府舉例說,陳小姐84年間遭友人倒會,因而辦卡周轉,以卡養卡,共積欠銀行及資產管理公司11家,經加計利息及違約金後,債務金額高達7百多萬,束手無策之下,陳小姐尋求法律扶助律師協助。

  法扶律師先為陳小姐聲請法院調解,但銀行提出的方案超過陳小姐還款能力,且資產管理公司沒有參與,所以調解不成立,再依消債條例規定向法院聲請更生,由扶助律師協助整理相關資料提出更生方案。

  法院審酌時,發現陳小姐本身從事居家清潔打掃工作,過去一年內每個月分別替三個人進行住宅環境整理,這部份收入15,600元,而為展現還款誠意提高清償金額,陳小姐亦將次子每月資助的2,000元生活費列入更生方案收入。法院最終認定陳小姐所提的更生方案已達盡力清償,裁定認可更生方案。

  陳小姐將於6年間以每月為1期方式,共72期每期清償8,204元,共清償59萬688元,清償成數9.27%,持續還款6年後,剩餘債務即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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