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今(4/27)與立法委員林淑芬共同公布關於豬瘟疫苗的調查報告,報告中指出,明明有可以不必犧牲大量活體動物,且能有效撲滅豬瘟的疫苗卻不使用,18年來有超過20萬隻兔子,因為被用於疫苗生產而遭受不必要的痛苦與犧牲,台灣也遲遲無法從豬瘟疫區除名,質疑相關單位跟藥廠勾結,為了讓「疫苗產業」可以永續經營。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朱增宏說:為撲滅「豬瘟」,目前台灣主要使用「乾燥兔化豬瘟疫苗」,此方法多年來犧牲大量活體兔進行疫苗的研發與製造,兔子被迫感染病毒後承受高燒到攝氏41度,四天後再以更痛苦的「二氧化碳法」或「空氣注射法」讓牠們致死,此舉已經違反「動物保護法」第15條,使用動物進行科學應用,包括生物疫苗,應儘量避免使用活體動物,有使用必要時,應以最少數目為之。經研究調查後,發現目前已有不必犧牲活體動物生產的「組織培養」與「E2次單位」兩種疫苗都經家衛所認證檢驗合格,且「E2次單位」疫苗還可突破過去活毒疫苗無法區辨「感染動物」與「免疫動物」的障礙,並自2011年便已上市,而這也是台灣申請從疫區除名的重要關鍵。
現行合法的豬瘟疫苗比較/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提供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副局長施泰華則指出,目前「乾燥兔化豬瘟疫苗」一劑只要5-10元,而且只需打一次,但是「E2次單位疫苗」市面上要價50-80元,需施打兩次,對豬農來說,經濟考量之下很難改變目前的選擇。而農委會的畜牧處副處長王忠恕則說,農委會會檢討兔子作為實驗動物的使用及安樂死方法,且有成立實驗動物的照顧小組,並每年查核,也有制定動物實驗指南手冊等,對此立委林淑芬表示,這份指南並沒有法制化,只是僅供參考,既沒有強制性也沒有罰則形同虛設,實驗動物的3R原則(取代、減量、精緻化)無法落實,這點必須要即刻改善。
豬瘟疫苗發展史/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提供
朱增宏說:即使有成本的問題,但仍然看不到政府推廣的努力,且台灣要從豬瘟疫區除名,就是要利用「E2次單位疫苗」的辨別功能才有辦法。豬農們需要的並非便宜低廉的疫苗,而是有一天可以再也不用施打疫苗;當全世界已有24個國家或地區已撲滅豬瘟,但台灣作為一個小型海島國家,從2005年到現在已經超過十年都沒有豬瘟案例再發生,為何不讓台灣從疫區除名一勞永逸,其背後資源的投入、疫苗生產與測試所需要的無數「動物犧牲與痛苦」,真的是「必要之惡」嗎?還是動物疾病已成為動物疫苗產業的「搖錢樹」,這個疾病存在越久,疫苗產業就可「永續經營」?
農委會家畜衛生實驗所所長杜文珍回應,整體動物的健康是大家共同的目標,目前家衛所已有朝這方向努力做改變,但是從調整配方到製程都需要時間。立委林淑芬則進一步提出質疑:目前組織培養跟E2兩種疫苗技術轉移到民間的廠商跟藥證都是大豐藥廠,這樣是否有市場壟斷的嫌疑?並再次重申應落實3R原則,農委會儘速投入生產「E2次單位」疫苗,並應擬定具體推廣計畫與時程,透過其標識作用,監測、釐清台灣是否已完成豬瘟撲滅並盡快申請從疫區除名,以減少農民負擔,避免持續浪費公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