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70名法官、更9審、7次被判死刑、2次無期徒刑,最後聲請大法官釋憲,創下台灣死刑犯釋憲成功的首例的徐自強,長達二十年的冤獄生涯,被寫成一本厚厚的《1.368坪的等待》,他和另外一名也是冤案二十年的蘇建和,今(11)日在慕哲咖啡的公民書展,分享「冤案與家庭」。「每個冤案背後都有一個不放棄的家庭」徐自強這樣說,而他和蘇建和也不約而同地表示,現在最大的幸福,就是能和家人過平安的生活。
徐自強在1995年被指控和黃春棋、陳憶隆等人,犯下建商黃春樹撕票案,由於嫌犯黃春棋、陳憶隆供稱,徐自強為本案共犯,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徐自強就此在監獄中,展開漫長的二十年生涯,經歷了檢察總長替他提起六次非常上訴,律師也數次申請再審,最後在大法官釋憲下,認為其判決有瑕疵,才讓他從窄小的牢房中重見天日。
徐自強在座談中表示,這二十年來錯過的實在太多,他入獄時兒子才七歲,一直到現在,他都還覺得兒子還停留在七歲,因為他沒有親眼看見兒子長大的過程,所以也沒有當爸爸的感覺,徐自強坦言,現在有時候想像個父親般唸兒子也不知道怎麼唸,他們的相處反而比較像是朋友,「不過這樣也不錯」。
談到和兒子的關係,徐自強也坦言,自己一直以來最在乎的就是,兒子從小到底受到這件事情影響有多深,因為他剛入獄時,兒子當年才讀小學一年級,當年不時就有警察會去學校找兒子問話,他相信這些對兒子一定造成某些程度的傷害,只是兒子從來都不會跟他說,他也無從問起。
徐自強也說,他一直覺得,每個冤案背後都有一個不願放棄的家庭,就是因為家人對他的不離不棄,不斷透過從各種管道想辦法替他平反,才讓他多次從死裡逃生,回想隨時可能面臨死刑的那些日子,徐自強說,他自己關在牢裡失去自由很痛苦,但家人在外面還要面對社會外界的眼光,同時維持每天的日常生活和維持生計,他覺得家人的苦還是多於他的。
而台灣首起平反的冤案蘇建和,現在和徐自強兩個人都在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工作,希望能透過司法改革,減少冤案的發生,蘇建和也分享自己的經歷,表示他最難過和遺憾的就是一直替他奔走的父親,在他被判定無罪之前,就過世了,每次想到這件事情他還是會非常難過。
說起現在的生活,徐自強和蘇建和兩人都說,剛出來時因為和社會脫節太長時間,一直覺得很不習慣,不過他們都感覺只要能和家人在一起,平安健康的過日子就已經是最大的幸福,徐自強笑著說,入獄前他都覺得,他應該要賺大錢給家人買好東西,才能算是幸福家庭,但他自從冤案平反後,就相信自己已經是個「超級幸運」的人,至少家人都還健在,然後能平順度日,就是最大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