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高醫董事會非法擴權,監察院糾正教育部函文主旨中,特別提到高醫大牙醫學系李姓教授兼任高醫大董事職務,疑不當干預校務及違反學術倫理。
「論文偽造升等」違反學術倫理嚴重損害校譽,有無溢領薪餉,尚待徹查究責,惟爭議未解卻被「啟川三代」網羅列名董事,這無異就是偽董,監院調查報告內,眾多高醫「偽董當道」,選出「偽董座」,難怪教育部被監院糾正。
高醫校園最近流傳「給吳妍華公開信」,不論偽董是否會因消息見光換將,但已大揭校長遴選黑箱內幕。一如監院調查主文列名李教授,教育部漠視校友檢舉,導致「偽董事選出偽董座」偽董會「一路偽到底」漠視監院調查報告,現在還要違反校務會議、漠視監院調查報告,搶在教育部重啟調查前,硬幹主導選出「偽校長」。
監院糾正文高醫大牙醫系李教授論文升等的「偽」,高醫大時任該案系評會召集人阮榮泰提出當時「高雄醫學大學代表著作審查意見表」舉證李只獲總分50分,未獲審核通過…..
阮榮泰指出:「哪有當教授後,期刊才被接受,那太奇怪了」!這當然是嚴重的不誠實(違反學術倫理)。
該案係李於2002年1月4日提出申請升等教授,其所提出的惟一一篇主論文根本還未被期刊審核通過接受,該篇論文係於七個月後,於2002年8月28日始被期刊官方審核接受,顯已超過教師申請規定時間。然而李於提出申請時,卻嚴重違反學術倫理,竄改、偽造自填論文已被接受日期。
更離譜的是,李申請教授升等時,除了所提出的唯一一篇主論文是偽造已被S C I刊物所接受外,其同時提出的13篇近五年的參考著作中,有六篇其自填為屬於S C I的論文中竟然有三篇是屬於假冒Oral Oncology 期刊。
經查遍該刊物該年度之所有論文及作者發現完全找不到該篇論文。同時其先生連姓教授亦是聯名作者。
該論文還自編 I F 影響係數(Impact factor 指被引用的頻率,是衡量學術期刊影響力的一個重要指標)與 Ranking(該期刊在該領域的排名)。
阮榮泰說,一般而言,發現這種事,高醫大學術倫理委員會要送到教育部,過去也有類似案例,所有共同列名作者都要負責,縱有不知情被掛名者也要向李討公道。
※根據高醫大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審定違反學術倫理案件之公正客觀處理程序,其要點所稱違反學術倫理行為(二)舞弊:「指有造假或變造之不當行為者。造假,指虛構或偽造不存在之資料,或是論文由他人代寫。變造,指不實變更資料。」
阮榮泰指出, 教育部不可姑息養奸,再不處理否則如何教育?※(待續)
※更多內容,詳見影音。
※“毒樹毒果子”高醫董事會「校長遴選」違法黑箱:【給吳妍華院士的公開信】(2017/10/12)
http://www.peoplenews.tw/news/a0aaba20-1d9a-4405-8cdf-5d7453c17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