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駿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乙級廢棄物處理場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第一次初審會議於今(4)日在環保局召開,歷經4小時,環評委員最後以資料不足為由,要求開發單位補正後再審,下午自救會跟環保團體到高雄地檢署按鈴控告富駿事業在計畫書中資料不實誤導環評委員。
早上初審會議開始,開發單位先就掩場址開發內容及環保對策簡報說明,再由列席單位、登記發言民眾及審查委員提出詢問,會中聚焦於開發基地行政區及水系劃分,是否存有地下水,降雨時期逕流廢水容納、挖方土方堆置安全性、場內停車空間規劃及尖峰小時車流量,是否位於地質敏感區及盲斷層、位於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以及高雄市設置掩埋場之必要性等事項進行討論。
環評初審會議歷經4小時,環團及自救會成員踴躍登記發言。針對環團要求委員到馬頭山掩埋場預定地現勘,環保局表示若委員有需求,環保局會協助安排。另外針對本案相關法令爭點,環保局會請相關單位釐清。
環團也提出關於盲斷層的疑慮,環評委員要求開發單位所提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報告,依地質法規定委外審查。最終做成開發單位補正後再審的決議。
會議結束後,自救會及環團代表約300餘人前往高雄地檢署按鈴申告,質疑指控富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案環評案,涉嫌偽造文書謊稱當地無地下水,自救會提出場址有盲斷層、厚層砂岩、地下水及湧泉等事證據,要求檢方盡速到富駿場址現勘地下水,並要求環評撤案。
反馬頭山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會長高淑慧表示,依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資料,自救會認定部分富駿場址位於「高屏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內,環保局本不應受理環評,否則有圖利嫌疑。
自救會也斥資數十萬自行鑽六口井取得相關資料,資料顯示緊鄰富駿場址的井1及井5都有發現地下水湧泉,但富駿公司環評書至少有八處寫30公尺內沒有地下水,有偽造文書嫌疑,他們強烈要求請環評委員及高雄地檢署檢察官,盡速到富駿場址現勘地下水。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陳椒華發言人表示,富駿公司環評書涉嫌隱瞞場址有地下水、有厚層砂岩,也嚴重低估場址泥岩之滲透係數,這些重要資料之涉嫌偽造,都有誤導環評委員判斷及通過環評之嫌。檢方則表示相關指控,受理後會分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