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改革光靠行政院一帖「金融發展行動方案」就夠了嗎?
全球經濟走過金融海嘯、歐債危機之後的復甦期,現在很明確進入到新的一輪大調整。美國決心改變貿易規則,中國也想有更多話語權,歐洲以人權和環保打出高度,日本、韓國、東協各國正在做貿易結盟,鄰近的香港、新加坡則擁抱制度創新。包括全球政經局勢、科技發展、網路文化等等,這些轉型大浪與正在改變的洋流,對於島國台灣的衝擊,非同小可。
想要從劇變中,找出重要的轉型線索並不容易,但我們可以嘗試從金融來談談台灣的經濟戰略。前述的幾個觀察面向,與台灣切身相關的例子有:西太平洋的外交新局,區塊鏈、人工智慧的發展,行動應用如何提升使用者體驗,這些事情都正在改寫金融規則。
嘗試革新但受限於歷史包袱的台灣金融業
台灣沒有忽略這些變化,無論是政府或民間業者都有嘗試革新。台灣的民營金融業者,在金融創新上,雖然不如中國後發優勢,與國家扶植的成長力道,但是無論是區塊鏈金融應用,或者行動支付,目前都有一些成績。像是中國信託加入全球最大的金融區塊鏈聯盟R3,台新加入以太坊聯盟,或者玉山與台新的手機應用,還有凱基銀行的數位金融,這些創新的嘗試都很值得期待。
(圖/創用CC授權)
不過,台灣民營金融業者的創新,在現今的全球經貿中,是微不足道的。早在上個世紀末,一只手提包全球打拚的台商,就已經在世界各地遭受嚴重挑戰,甚至是被擊退。除了台灣人相對熟悉的韓國財閥,在轉口貿易上,中國商人、阿拉伯商人,往往也用團體戰略擊破台商。金融方面更是如此,台灣的金融業缺乏跨國佈局能力,台商往往需要透過外商銀行管理金流。而且因為台灣金融法規的落後,以及金融業者的規模限制,各國企業也不容易在台融資、籌資。
台灣的金融,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侷限?首先是台灣特殊的國家地位,造成國際佈局上的不利,但不只是因為國家地位,畢竟世界上許多避稅天堂與金融中心,都不見得是加入國際組織的主權國家,金融政策是否優惠、金融實力是否健壯,才真正是資金考慮的核心。台灣金融史上兩大問題,才是造成台灣金融體質不足的深層原因:一是威權時代的管制太嚴,二是金融機構家數太多但難以整併。
雖然有去管制化,但是台灣的金融機構裡頭,多半是舊時代的老屁股,光是佔有六成市占的八大公股行庫,內部高層就是由俗稱的「財金幫」壟斷;金融機構整併的問題,儘管經歷兩次金融改革,整體金融家數仍然太多了,小而多的金融機構,不只是管理不易,也無法幫助台灣面對全球的大競爭。
更糟的是,台灣這兩大問題長年未解,還造成外資對台灣投資信心下滑,最有名的案例就是「台新彰銀案」,政府引進台新資金解救彰銀,事後卻反悔阻止台新彰銀合併,而因為台新彰銀合併失敗,居然導致外資憤而控告財政部,事發至今也未見當年阻撓的公股高層,或者財政部官員出來道歉。近年來台灣民營金融業者不斷提升服務品質,獲得外資肯定,算是稍微挽回顏面,然而公股銀行卻老是出包,甚至有兆豐銀行,被美國重罰57億的醜聞。
政府改革牛刀小試,戰略主菜才正要下鍋
「威權時代的管制包袱」與「小而多的金融機構」這兩大包袱,歷經扁政府、馬政府時代,已經有諸多產官學界的討論,蔡政府上台後,也知道這個問題,因此上台之初,請來財經專業見長的林全擔任閣揆。但林全的改革著重在財政,稅改、年改、財劃法等政策方向,都是林全內閣定下與推動的。剛上台的蔡政府,對於盤根錯節的財金幫「政商共生」結構,可說是束手無策。
直到蔡政府上台一年半之後,賴清德內閣上台推動更強硬的新政,金融方面由顧立雄執掌金管會兵符,順著慶富獵雷艦弊案查辦公股行庫的問題人事,也推出自然人董事、金金分離等新措施。虧損逾百億的慶富案震掉不少財金幫老賊,而金融法規的新措施,也有助於提升台灣金融業的公司治理品質。此外顧立雄還查辦了保險業的掏空問題,禁止趙藤雄父子踏足金融業;也立下規矩,禁止金管會退休官員,卸任後轉任公股行庫董總。
但目前為止,蔡政府的金融改革只是牛刀小試,除弊但尚未興利。真正的戰略主菜,是今年六月中行政院公布的大戰略:「金融發展行動方案」。這套戰略架構涵蓋銀行業、證券期貨業、保險業、金融科技,被媒體稱為台灣第三次金融改革。
金融發展行動方案,點出了台灣經濟資金充足,但超額儲蓄沒有辦法引導到實際生產活動上,原因是商品多樣化不足、吸引國際資金能力不足、金融人才專業不足。台灣的銀行同質性過高,主要以利息收入為主,為此政府鼓勵跨國金融合作、提升公司治理法規、投資流程鬆綁等等,以及重要的大刀措施——鼓勵金融機構合併。
金融機構合併何以是重點?因為金融機構合併,可以有效解決兩大包袱,首先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以及人事整頓,有助於汰洗金融業的不良單位與從業者,合併更是直接將眾多小機構,升級至有國際競爭力的規模。行政院副院長施俊吉就說,要以政策創造合併誘因,尤其是讓證券商走向大投資銀行與大證券商。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也說,要將台股基金規模擴大、投信業者操盤金額拉高。這些方向都是為了讓台灣的業者,不要傻傻單打獨鬥,要將經濟戰力集合起來。
可惜的是,政府因為二次金改的前車之鑑,不敢大力推動公股銀行的整併。在二次金改中,因為公股銀行龐大的政商勢力抵制,導致當時的金控整併政策未竟全功,前面提到的台新彰銀案就是一例。政府請台新金出資365億挽救彰銀,嗣後竟然因為彰銀與財政部的財金幫勢力抵制,使得這樁民公併卡死。當年的改革做半套,財金幫勢力未能掃除,使得台灣嚷嚷多年的亞太營運中心,到現在連像樣的金流都做不起來。台灣空有滿手資金,卻沒有良好的投資環境。
併購影響的不只是台灣金融業的資金規模或營運綜效,也有助於推動需要投入高額資本的金融創新。但如果龐大的公股行庫不整頓裁併,再次提起金融併購的「金融發展行動方案」,不見得能夠改變前述問題。基礎的體質調養不做,台灣金融業,恐怕只能繼續做美夢,因為正在形成金融戰略的,不只有台灣,香港、上海也都有龐大的計畫正在鋪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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