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許忠信:「地理標示權」乃臺南精緻農業之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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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忠信:「地理標示權」乃臺南精緻農業之契機

 2018-06-26 20:00
許忠信強調,發展臺南精緻農業要以地理標示權為樞紐,這也是臺南精緻農業之契機。(圖/許忠信辦公室)
許忠信強調,發展臺南精緻農業要以地理標示權為樞紐,這也是臺南精緻農業之契機。(圖/許忠信辦公室)

甚麼是地理標示權(GI;Geographical Indication)?對大部份國人而言,「地理標示權」這個詞好像有點陌生,但一說到法國「波多爾紅酒」、日本的「青森蘋果」、英國的「雪菲爾刀叉」,或是國內的「池上米」,「鹿谷凍頂烏龍茶」及「阿里山高山茶」,就會「喔喔喔,聽過啦。」!接著,直豎大姆哥,說聲,讚!也許又會補說一聲,「品質好是好,不過好像也比較貴哦。」這樣的對話,其實已經說明了具有地理標示權產品的一些特徵。

無黨籍台南市長參選人許忠信提出農業轉型政見,他認為,唯有做好產銷管理、提升品質,才能合理化成本與擺脫殺價競爭的惡性循環。而發展臺南精緻農業,更要以地理標示權為樞紐。

許忠信強調,其所學專業之一,就是經貿領域的智慧財產權,也長期在成功大學講授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專利法、商標法,而地理標示權就是其中一部分。為此,他提出在市政府設立「地理標示權註冊推動工作會議」等四項政見。

在法律規範上對地理標示權是有嚴格的定義。而且,經過有註冊地理標示權認證的產品,因為品質穩定、有客觀認證,對消費者而言,是可以信賴的、有識別性的產品品牌;對生產者,也可以有較高的銷售價格優勢。所以,地理標示權的使用有幾個要點:地理範圍內的產品商家自發性地自我控管品質,經一定程序的審查後,使用業經取得註冊的地理標示證明標章。

許忠信指出,依照我國現行商標法之規定,必須是由有證明他人商品或服務能力之法人、團體或政府機關來申請,如果是從事於欲證明之商品或服務的業者,是不能申請註冊該商標的。

「池上米」註冊成功就是一個很好的實例。自1991年起陸續經過不同階段,以及不同個人、人民團體、池上鄉公所陸續提出申請, 2005年終於由池上鄉公所註冊取得「池上米」地理標示證明標章。

之後,取得池上米地理標示認證的產品,無論在價格上或生產契作的議價籌碼上,都有很大的改善。有了穩定收益,提高了農民改善耕作技術的動機,再次呈現正向循環的效益,讓池上米品質更好,更廣為人知,農民有更多的收益。

許忠信提出地理標示權四項政見如下:

1在市政府設立「地理標示權註冊推動工作會議」,協助推動各區特色產品註冊地理標示權。不僅是農產品,也要發掘其他有潛力的工業、養殖等產業中的「地理標示權獨角獸」。

2建議中央應以積極協助農民申辦地理標示權為立法考量,要以行政命令等來輔導地方業者,一起凝聚共識、提升品質、建立品牌,並組成公正客觀的委員會來審查。若是審查通過,就取得地理標示權,排除他人使用這樣的地區性標示,以維持品質。

3現有臺南市各區行政區域劃分與命名時,應考量推動地理標示權註冊所需的自然與人文條件,及相關的指標性特徵。

4有些行政區有重疊的特產(這是因為人為行政區劃分所致,非自然地理區分),推廣時可以一起舉辦,同時融入地理標示權概念,讓區域產品供應鏈關係利害人能逐步了解、整合共識,共同找出最佳的行動方案,爭取註冊及認證。

許忠信認為,逐步推動以上四項政策,再配合其在參選臺南市長107.6.12記者會(3)「水果跌價,輸出為唯一機會」,和107.6.22記者會(6)「芒果節打通芒果輸日之關節」中,提到的多項具體配套措施,多管齊下,相關最近香蕉跌價現象,以及其他水果類或農產品的產銷失衡情況,都可以按部就班得到解決。重新建立臺南市農業新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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