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觀光局長潘恆旭今(25)日與數名國民黨立委、議員參加上和海運公司舉辦的「高雄旗津—溫州洞頭小三通首航剪綵」,但各界對旗津、洞頭的「小三通」提出諸多質疑,陸委會傍晚就查證情形及立場說明發布新聞稿表示,「首航活動是大騙局」,是政治操作的欺騙作為,意圖為地方營造發大財的假象,漠視國家主權,挑戰中央政府在兩岸事務的權責,大陸委員會嚴厲譴責。
媒體報導,高市觀光局長潘恆旭表示希望藉由旗津到洞頭的「小三通」讓高雄發大財、溫州發大財;不過這場活動卻引起外界質疑,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傭也請中央相關部會徹查;航港局南部港務中心對此則表示,目前沒有接獲到上和海運公司的申請,洞頭也並非小三通的法定港口。
陸委會傍晚對此表示,經查證,本次主辦首航活動的「上和海運股份有限公司」,其船舶運送業許可證,已於2019年1月23日經交通部航港局註銷,且該公司已於2019年6月12日解散。
陸委會指出,這次活動邀請函顯示的「永順2號」輪及「延鴻」輪皆非上和海運股份有限公司之自有船舶,該2船舶目前皆在高雄港內;其中,「永順2號」輪預報2019年7月31日出港,下一港為金門;「延鴻」輪目前預報2019年12月31日出港,下一港為烏坵。且「迄今上述2輪並未向航港局提出「小三通」及直航申請。」
陸委會針對旗津、洞頭兩地的「小三通」做出說明,高雄旗津及中國浙江省溫州洞頭均非「小三通」港口,依法並無「小三通」可能,即使經金門、馬祖再航行至中國,亦無停靠溫州洞頭之可能。
由於潘恆旭在臉書說明,兩艘船「單純物流運送,不載人」,陸委會指出,若我方及中方船舶非經許可載運貨物或人員往來兩岸,涉及違反兩岸航運、貨物進出口,以及人員往來相關規範,交通部及內政部移民署等相關主管機關,可依據「兩岸條例」第28條、第29條、第80條(船舶直航兩岸)、第40條(貨物)以及第10條(人員)及「移民法」第74條等相關規定進行查處。
陸委會強調,綜合上述資訊,6月25日上午10時上和海運股份有限公司舉辦的小三通首航活動,是個大騙局,其目的在營造其對外宣傳影片上所說的「貨出去,人進來,發大財」假象,「首航活動是大騙局」。
陸委會表示,兩岸事務為中央權責不容侵犯,經陸委會接洽高雄市政府,市府人員表示,潘恆旭等人僅是受邀參加活動,該活動與市政府無關。
陸委會也提醒高雄市政府,中華民國只有一個,發大財要先顧好主權,不能違法亂紀,兩岸直航是中央職權,地方政府不得侵犯,若未經許可從事直航,相關機關將依兩岸條例及海運直航相關規定予以嚴厲處罰。若無直航之實,僅意在創造直航假象,則更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