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邱毅被告誹謗及選罷法兩罪、經高分院二審駁回檢方上訴並維持無罪判決一事,高雄市政府今8日(三)強調,邱毅「指花為蕉」的公眾形象社會早有公論,市府不予置評。雖肯定檢方的調查與上訴,已證明陳菊市長當日並無離開市區,還陳菊市長清白,但仍對判決結果表示遺憾與擔憂。
市府表示,經調查已確定是子虛烏有的言論,卻被法院以「已盡查證義務」判決邱毅無罪,令人感到匪夷所思,此例恐將造成日後政壇謊言充斥,社會亦無公理可言的後遺症。
邱毅於2010年高雄市長選舉期間,在電子媒體上不實指稱「陳菊市長於2010年9月19日凡那比颱風來襲造成水災之際,前往田寮泡冷泉」,而同年雄檢經過調閱陳菊的手機通聯紀錄、基地台位置、官邸監視器錄影帶等資料後,已在對陳菊市長不起訴處分書中,證實此言純屬子虛烏有,而本案的歷審判決亦均證明並無此事。
高市府強調,本案歷審判決的調查結果均明確證明陳菊市長當日並無離開市區,更不可能泡冷泉,證實邱毅所言均是子虛烏有。
高雄市政強調,邱毅在318學運時期「指花為蕉」,其公眾形象社會早有定論,市府肯定檢方在訴訟過程詳盡調查並提起上訴,證明陳菊市長當日並無離開市區,還陳菊市長清白,但對法院判決邱毅無罪的結果仍表遺憾與擔憂。
※陳菊控告邱毅誹謗及選罷法兩罪,今上午高分院二審駁回檢方上訴,並維持無罪判決。檢方指出,2000年高雄縣市合併後,陳菊參選第1屆高雄市長選舉。同年10月及11月間,邱毅分別在政論節目和接受媒體訪問時,涉嫌暗示或明示陳菊在「凡那比」颱風來襲當天,未坐鎮防災應變中心,而是前往田寮漢來花季冷泉會館泡湯,因而涉嫌違反選罷法、誹謗等罪。
高雄高分院認為,邱毅曾向多名證人查證後,始在電視媒體上發表,已盡查證義務,而且其所說內容,可受公評,因此維持一審無罪判決。
邱毅涉嫌誹謗罪2審定讞,違反選罷法部分,可上訴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