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將於明天討論通過《礦業法》修正草案,據媒體報導,依據新規定,未作環評的礦場須補辦環評、申請新礦業用地或展限都須依照《原基法》第21條踐行部落諮商同意權,剛獲展延20年礦權遭到當地部落族人抗議的亞泥花蓮新城山礦場,必須補辦環評,但不用踐行原住民諮商同意權。
《礦業法》修正草案將在明天院會拍板定案送到立法院,依據新修法內容,新開發和申請展延的礦場皆需要符合《原基法》第21條,諮商並取得該處部落同意或參與,另外全數既有礦場都須補辦環評,但採取面積及產量分級,礦業用地面積大於2公頃、最近5年內年平均生產量5萬公噸以上的大型礦場,必須在修法通過後3年內補做環評;在此標準以下的小型礦場,則必須在5年內辦理環境影響調查、分析,並提出因應對策。
剛獲展延20年礦權,並引發當地族人封路抗爭超過一週的亞泥花蓮新城山礦場,新的《礦業法》通過後,將被要求在3年內補做環評,不過環團和律師一直要求的「原住民族的諮商同意」,儘管亞泥開採的礦區,有些動用原住民土地,依目前草案內容,卻不需要取得原住民族的諮商同意。
水泥公會之前也曾發聲明稿強調,他們支持政府舊礦補辦環評的政策,但應一律按規定辦理,不應以個案立法方式要求石礦業舊礦辦理新礦環評程序。,另外針對政府保障原住民族的政策,如果依法必須踐行原基法第21條規定時,也希望有完善的配套措施以茲遵循。
對此,地球公民基金會的黃靖庭表示,自救會的最終訴求仍是要撤銷亞泥本次的展延權利,除了抗爭之外也還有法律訴訟在進行中,若行政訴訟判決駁回展延,亞泥礦場就需要依據《原基法》讓原住民同意或參與,自救會也正在醞釀下一波封路抗爭的行動;黃靖庭強調,政院版本接下來到立法院,也要和其他立委提出的版本一同競爭,所以目前都還未定數,他們也會持續監督並訴求,要求和補辦環評一樣,亞泥也必須踐行原住民部落諮商同意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