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判死刑定讞逾10年的鄭性澤,台中高分檢3月以發現新事證為由,主動為鄭性澤案聲請再審,台中高分院首度在今(12)日下午傳訊他出庭後,諭令還押。
鄭性澤被控2002年跟羅武雄到台中豐原的KTV唱歌,羅武雄因包廂跟小姐等問題在包廂內開槍,員警抵達後發生槍戰,羅武雄跟一名蘇姓員警雙雙中彈死亡,受傷的鄭性澤被認定是殺警凶嫌,並於2006年被判處死刑定讞。
2014年3月,監察院通過李復甸委員調查報告,指出鄭性澤案有六大瑕疵,當年8月,新任檢察總長顏大和為鄭性澤向最高法院聲請非常上訴,但遭駁回,另二次聲請再審也被駁回,今年年3月18日,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檢察署提出五項新事證,向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聲請再審。
台中高分檢為死囚鄭性澤聲請再審,創下司法史上檢察體系為死刑確定判決聲請再審的首例,隨後,鄭性澤案義務律師團也聲請再審,台中高分院同意併案審理,也創下檢辯雙方共同為死囚利益聲請再審的首例。
台中高分院今天下午審理再審,首次借提死囚出庭,這是鄭性澤被判處死刑定讞11年後,第一次走出台中看守所,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民間團體組成「鄭性澤平反大隊」到場聲援。
鄭性澤案義務律師團開庭前表示,有信心能獲得無罪判決,但最後法官並未當庭裁定是否准予釋放,庭訊後諭令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