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文化資產會議分區論壇今天在花蓮文創園區舉行,文化部會、花蓮縣文化局,鐵路局以及文資保存團體等,參與者都相當踴躍共同交流對話;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長施國隆鼓勵縣市政府盡速成立文資專責機構,投入文資保存工作,並且在民間與公部門齊心協力下,維護並健全文化生態體系。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長施國隆表示,「2018全國文化資產會議」第7場分區論壇花蓮場今天在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舉辦,盼這場會議建立開放溝通平台,並能聆聽、蒐集各界意見,凝聚共識。地方主管機關應善用法制教育(法治工具),如遇緊急情況,依文資法第20條暫定古蹟之啟動;釐清文資法第14條與第15條執行程序,另於審議前,應成立專案小組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
花蓮縣文化局長陳淑美提出,期能在文化基本法中明訂提高各縣市文化局處的預算比例,以挹注文資保存資源;她說鑒,於地方文資業務量大幅成長,盼能增加編制,解決人力不足現況;另外,應強化國公有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權責、考古遺址補助機制、再造歷史現場計畫執行情形、原住民族文化資產等相關議題。
施國隆表示,分區論壇現場發言內容包括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文化多樣性、社群參與、文化內容辨識性、人才培育、文化資產審議公開透明、重視無形文資跨世代傳遞的永恆價值、文化資產全民教育、取得開發與文資保存的平衡、文資保存在地實踐策略、文化生態系建構等。
與會者也提出木造結構之歷史建築應提高火險額度以防止「自燃」、美崙溪畔建築群保存、紀錄移居花蓮各族群之歷史、增進保存口述傳統使其融入當代社會生活、加強歷史影像如老照片的蒐集、進行阿美族巫師群及水源地乩童文化等調查研究工作,以豐富文化資產多樣內涵。
施國隆希望,地方政府多與中央部會互動,落實公有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責任,並且鼓勵縣市政府盡速成立文資專責機構,投入文資保存工作;文化資產保存應著重歷史價值、重視文化資產教育紮根,在民間與公部門齊心協力下,維護並健全文化生態體系。第八場7月14日將於嘉義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召開。
全國文化資產會議花蓮場今登場,發言相當踴躍。圖/文化部文資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