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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對推動農業保險的看法

 2016-10-07 12:30
圖/民報資料庫
圖/民報資料庫

今年因尼伯特、莫蘭蒂及梅姬颱風接連來襲共造成農業嚴重損失初估超過40億元,也連帶影響到蔬果菜價格。為此政府宣布將受災溫網室重建的補助比例由原來的1/3提升為1/2;蒜頭災損補助從三千六百元加倍提高到七千兩百元並將推動農業保險,希望能降低風災對農民的傷害。

推動農業保險有助於風險分擔,許多農業大國都把農業保險視為重要的政策工具。然而令人憂心的是由於台灣地處風災頻發地區,隨著氣候變遷發生天災的頻度及強度將會增加,在商言商承保公司自然會提高保費,目前台灣多數屬小農規模是否繳得起高額保費,這也是國外在推動自願性農業災害保險所面臨小農投保意願不高的一大難題,也是商業模式農業保險難以成功的關鍵,必須考量大型風災風險分散機制。為了提高農業保險覆蓋率,政府勢必要給予相當的補助費用(但不能讓農民將其視為政府另一項福利),在國家預算有限的情況下如何籌措該筆經費以免對其他經費產生排擠效應,政府相關部會需妥為因應。

目前我國政府傾向農業災害救助與農業保險並行,只是當政府大幅提高農業災害救助金額及放寬救助認定標準時,是否因而降低農民參與農業災害保險的意願,也是中央政府在推動農業災害保險必須事先做好評估及配套的要項。要提醒政府注意的是, WTO為防止會員的災害救助措施反造成鼓勵生產或價格下跌等影響貿易公平性,對會員災害救助的補貼方式(包括補貼標準、補貼額度等)均有明確規範,蔡政府一再強調加入TPP的高度意願,自然必須遵守相關國際規範。

鑑於過去重大農業政策如策略聯盟、農村再生、小地主大佃農、九五機制等常隨著農委會主委或政黨換人而大受影響,讓農業農村無法展現新風貌。為避免重蹈覆轍建議採行日本政府將重大農業政策立法方式;中國大陸早在2012年即頒布農業保險條例,為農業保險規範發展奠定法律基礎,目前中國已經成為全球第二大亞洲第一大農業保險市場;台灣政府也有必要將實施農業保險入法,讓該項政策能穩定持續來推動。

國內農業經營長期存在氣候及市場兩大風險變化的挑戰,讓務農難以翻身。近年來在政府支持下,國內農業逐步轉為「高投入、高產出、高收入」經營模式,相對的政府對於農業保險也應該從「供給推動型」轉為「需求拉動型」,才能滿足現代化農民需求,有效提高農業保險的覆蓋率,不能老是基於政治考量採應急方式,徒有農業保險之名卻沒有真正達到風險分擔之實,農民還是要看天吃飯。為此國內農業保險應該從單一的基本風險保險朝向產量、收入、價格、設施等多元保險,並透過網際網路、物聯網、雲端運算、大數據等新科技來創新農業保險模式,讓台灣的農業保險制度能後來居上,成為國際爭相觀摩的典範。蔡政府有這樣的認知與雄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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