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日楊泮池正式確認不續任台大校長。就「社會新聞」的角度而言,一位台大校長因論文造假案而下台的劇情,算落幕了。但就「學術造假的調查與善後」之工作而言,離結案還遠得很。
台大論文造假案並未落幕,因為至少有三件事情未決:
1. 造假與掩護造假之人未確認:
就像楊泮池一再想解釋的2006年《 Cancer Cell》這篇文章,他說「我也發現勘誤之處很多,於是詢問郭教授,原因何在,他表示,是因為負責實驗操作的第一作者蘇振良博士做事不嚴謹所致」,但問題是,PubPeer第一則指出此文造假的時間是2016年11月13日,而楊泮池於11月19日親自出席的記者會中堅持「有一篇2006年《Cancer cell》,在2008年已完成勘誤,完全修正過來」,也就是說,於去年11月初,在有充分時間可以和蘇振良與郭明良討論的狀況下,他還是向大眾保證其論文已勘誤且無造假;楊泮池對此論文的堅信,也表現在台大確認此文造假迄今兩個月,這篇造假論文的作者們仍未主動從期刊將其撤稿。
從以上的記敘不用太複雜的思考就可以看出,此篇論文的作者群中有人造假,而且不只一人知情,還有人知情後想掩蓋。顯然這篇文章中,違反學術倫理的,絕對不只第一作者與通訊作者二人而已。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認為造假案並未落幕,因為不管是台大、教育部或科技部,那些被確認為造假的論文中,造假的工作究竟是何人所為?其他的作者是知情默許或是更嚴重的故意指使?在這三個單位的調查報告中,不僅未有完整的答案,而且看起來也不打算再進一步調查。這就好像,衛生單位確認了甲公司出品的黑心食品,但對於黑心食品究竟是怎麼製造出來的、誰參與了黑心過程,誰又才是主謀等疑點,毫無興趣也不想追查。
更何況,光憑PubPeer上的指控就發現這是個長達十年以上、牽涉多人的系統性造假,但至目前為止,各單位也都不打算再對涉案成員的其他著作主動清查。這就像是,衛生單位知道這家食品工廠用毒麵粉做饅頭,但卻不想再查查它們所生產的麵條是不是也有問題。
荒謬嗎?這就是現在。
2. 造假論文尚未全數撤稿:
目前確認已造假的論文,迄今除了2016年末撤稿的兩篇以外,其他造假諸文的作者們仍未主動從期刊將文章撤稿;而台大、教育部、科技部也都沒有進一步的積極要求撤稿作為。那些造假的論文均是刊登在重量級的期刊上,會是全球從事癌症研究的學者重視的參考資料,也因此在第一時間就讓這些假貨下架,不要留在期刊上顛倒是非危言聳聽,是台灣對國際學術界應盡的義務,也是對阻礙醫學進步的必要懺悔。
很遺憾的,列名在這些造假文章上的作者,儘管多是曾擁有赫赫榮銜的人物,如中研院院士洪明奇、院士兼台大校長楊泮池、前國科會生物處長的高醫大副校長郭明良、台大醫院副院長林明燦、台大醫院金山分院院長譚慶鼎、曾經獲得吳大猷先生紀念獎、有庠科技論文獎、王明寧博士論文獎,現任國衛院副研究員的蘇振良,以及獲選為十大傑出女青年的台大口腔生物科學研究所教授張正琪等,這些本來應該是在社會上受人敬重的人物,但犯錯了,卻只會噤聲閃躲,絕口不提撤稿。
而台灣的科技部生科司長蔡少正居然也只表示:「對於現在已經發現有問題的論文,如還沒去函相關期刊更正,基於作者與期刊間約定,作者應主動與期刊更正,科技部無任何可使力的地方」。殊不知,不管就美國研究誠信辦公室(ORI)或是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 NSF )的規定,將正式的官方調查結果主動通知相關期刊,都是正常且必須的作為。更何況,就事情的常理而言,科技部的這番說詞,就像是法院將罪犯判刑定讞,卻不要求入監服刑,說得等罪犯主動進去;衛生單位稽查到了黑心食品,卻不要求下架,說只能等廠商哪天主動想做。
荒謬嗎?這就是現在。
3. 調查與懲處的法規未齊備:
我們在之前的許多評論中已一再重申,目前各校對於學術倫理案件之處理法源均是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教師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處理原則」,用針對「個人」所送審的東西「是否」有問題的規定,來處理「眾人」舞弊時該「如何」究責。以至於像台大這種複雜的案子,就會出現台大校方在第一時間這種「充滿智慧」的決策:讓院級單位在毫無可用武器的狀況下被推上火線,承受外界調查不力的指責;而校方再以尊重院方調查的獨立性,不參與也不干預調查的「超然與無辜」之態度,說台大都已盡了全力。
但是,什麼真相都沒有!
我們一再重申,此次台大的造假事件包含了各種學術造假的極端狀況:包括有校長、中央研究院院士、曾任政府官員的高階人員涉案;有多位拿過著名學術榮譽、被認為是學術菁英的人員涉案;涉案的造假論文不只一篇,而是連續十幾年的多篇論文;這些論文的作者不只是單一實驗室的人員,也有跨科系、跨院、跨校甚至是跨國的人員參與;此事也不只是單純的研究成果造假,更牽涉到金錢與權位交易的可能。
要處理如此事涉高層且糾葛複雜的事件,絕對需要更完備的法規、制度與人力的資源。這不是一紙公文丟給各大學,要大家自己想辦法處理就能擺平的。但很遺憾的,至目前為止,台灣兩個與學術相關的最高階行政單位,教育部與科技部,對於如何以此次經驗為本重塑一個更完整的應對策略,迄今仍然毫無積極作為。因此,我們可以很悲觀的預言,瓦解了一個造假集團,但仍會有其他的造假集團興起,重新在台灣繼續縱橫且更穩若泰山。
荒謬嗎?這就是現在。
除了上述三點,我們還是要提醒大家,台大除了郭明良這一夥人,在PubPeer上有具體證據指控的,尚有其他集團的文章;而台灣其他「頂尖」大學與知名研究機構的論文造假或抄襲案也都還在,也都尚未獲得應有的處置。
此外,儘管台大處理此案多有不堪,但至少還發布了個公開的調查報告,這是最基本該有的作法,希望其他單位也要做到。不要只是默默的讓涉案的蘇振良副研究員主動辭職,然後就當什麼事都沒發生過。
是的,我說的就是台灣的「國家衛生研究院」。
本文作者蔡孟利(圖/蔡孟利提供)
國立宜蘭大學生物機電工程學系特聘教授
《科學月刊》暨《科技報導》總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