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什麼是「番仔契」、「紅契」、「白契」嗎?你知道什麼是「鬮書」嗎?你知道以前的人因出生後體弱多病,要去拜託神明幫忙養,也就是「給神明做囝」還要立契約書嗎?你知道曾經在教科書被大大宣揚是國民黨德政的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耕者有其田是怎麼回事嗎?台灣地政演變與移民開墾衝突、外來政權統治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一場地政文物展足以見證了台灣民間契約概念形成的軌跡。
最早有關原住民被外來者用各種方式騙取財產土地的傳說時有所聞,後來原住民學乖了,學會和漢人交易,諸如土地買賣、典當或借貸,雙方都要立契約,稱為「番仔契」,像這次展出一紙清咸豐9(1859)年的番契內容大略是:「番婦阿來孝希水田一處,轉典與漢人羅宗合頭家,自乙丑年春季至甲申年冬季再贖回,有通事認證,漢人黃良源代筆。」
和現代人相較之下,早年人與人之間的互信基礎較強,很多財產或土地的交易,口頭上一句話就算數,但到了下一代就可能容易產生糾紛,因此,比較認真的,就立契約,立約雙方通常在名字下方點一點就表示確認並同意,並沒有加蓋官方的官防,這種私人之間訂的契約稱為「白契」;更慎重的,還委請官府蓋上官防,因為上面的官防印章是紅色的,稱為「紅契」,大約就像現在的法院公證。
地政文物展中展示的番契。
至於「鬮書」則是指家族兄弟分財產的契約書。至今民間家中兄弟眾多的,會約定兄弟輪流定期供養父母,俗稱「吃鬮仔」。有時好友一起約定聚餐或做某件事情,大家以抽籖方式決定由誰負責處理,也叫做「抽鬮仔」。
清末、日治因課稅丈量土地 台民為避稅找人頭卻意外造就地主
無論是清朝時代,或是日治時期,這些外來統治者都是為了向人民課稅,才開始清理並丈量土地的。
尤其在1885年台灣建省之後,台灣巡撫劉銘傳為了徵稅,積極辦理土地清丈,以便找出隠田增加稅收,從北而南,到了彰化,因「上游催迫,盡變舊章,各保派員清丈,不先計田之肥瘠任意填寫,一年之間,盡皆丈完。」(見吳德功《施案紀略》)導致光緒14(1888)年,埔鹽人施九緞圍彰化縣城,索焚丈單。
這一索焚丈單,也使得清領時期的土地丈量就此不了了之,原先清丈的資料流失民間,日本人統治時期,曾想尋回未果,因而從新丈量。
日治初期這項業務原本屬於法院所轄,直到明治38(1905)年,台灣總督府公布「台灣土地登記規則」,並於明治42(1909)年,在西部地區共設置24處登記所,彰化地區設了彰化及北斗兩個登記所,是各地政事務所的前身。彰化登記所原址在今彰化市公所對面中華電信大樓。
日本人開始丈量時,民間有人因不願多繳稅,雖然是自己耕作的土地,卻任意謊稱是「有應公地」、「媽祖田」,甚至找一位村裡不太懂事的人隨便亂報,想不到日後對方果真儍人有儍福,糊里糊塗成了地主。可見當時台灣人不但沒有國家觀念,連擁有土地的觀念都很薄弱。
國民黨來台土地登記權狀一式兩份 民間稱「副本」
二次大戰後,國民黨政府為了接收大量日產,特別於1946年4月到10月間,成立「土地整理處」,接受人民申請,只要檢附台帳(繳稅記錄)即可辦理登記。由政府發給權狀,因為屬二聯,政府及所有權人各執一份,因而有很長一段時間,民間都稱土地所有權狀為「副本」,幾乎成為專有名詞。
二二八事件前一年,台灣省政府及各縣市政府都分別設有地政處及地政科,最大的業務就是辦理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及耕者有其田等原本是中國共產黨的口號。
事實上台灣和中國情況不同,比較少大地主,地主和佃農之間的關係大致不錯,想不到國民黨到台灣之後,以違憲及強勢手段,強取地主土地再放領給佃農,所發給的糧食及實物債券,以及四大公司股票在那個時代幾乎形同廢紙,和地主所失去賴以維生的土地價值不成比例,造成台灣社會極大的傷痛,在戒嚴體制下,人民敢怒不敢言。
這是外來統治者對於台灣人土地財產的掠奪,若再加上二二八事件、清鄉、白色恐怖、四萬換一元,我們就能清楚看出外來統治者對台灣人生命財產及土地的掠奪,以遂其在台灣長期掌控資源、穏固政權的一連串巧取豪奪,卻被形容成為政府的德政,即便經過一甲子,雖然大法官解釋耕者有其田部分違憲,至今政府仍無作為,這應該也是轉型正義不能忽視的一塊吧!
【活動訊息】
彰化縣政府地政處很早就成立一個地政文物館,目前正陸續在轄內各地政事務所展出早期的各種地政文物。溪湖鎮的「穿越古今地政文物展」自12/6至12/11,在古色古香的溪湖藝文館展出,並在展出的各幅文物角落印有QR code供參觀者掃瞄,即可觀看解說。
地政文物展巧取豪奪變德政。
地政文物展農民申請租約登記。